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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 2021-12-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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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5日至10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局党支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做好“后半篇文章”,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坚定的政治决心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导小组,局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与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2020年10月份以来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二)落实责任分工

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局党支部《区机关事务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任用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区机关事务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反馈。

(三)严格督促落实

对整改工作采取每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考核中,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六大类18项,共制定整改措施32条,针对18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落实17项,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加每周三学习“初心堂”环节。由各科室轮流主持专题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感、获得感。二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020年9月起,通过政务微信群,办公室以通报未完成“网络大学堂”年度学习的形式,支部学习宣传委员以通报“学习强国”中每周各党小组党员学习总分数的形式,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工作人员学习进度。

2.关于“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措施不具体”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对重要工作传达学习与贯彻落实措施研究同步开展工作机制,做到传达上级主要工作精神和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同步开展。二是支部书记、副书记对记录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该同志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和会议实际情况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做好自查监督机制,由支部副书记牵头,组织各支委每季度对“三会一课”工作记录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日常检查的台账登记。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区机关事务局党支部认真落实理论武装大推进,一是坚持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部署的各项重点学习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机关事务的具体实践。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考勤、集体研讨、会议记录、学习通报等环节,组织制定了《区机关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区机关事务局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度》,形成“一把手”总负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坚决抵制身边遇到的一些错误思想和言行。

(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对会议中涉及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相关事项的方案、资金额、具体服务供应商选定的过程、出席的具体人员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确保全面反映集体决策过程。二是坚持执行《行政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会议记录及纪要,强化局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

2.关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会议记录要素不全、内容简单等问题,已对会议记录记载的内容进行规范和完善,进行会议记录时,做到要素齐全、讨论过程应记尽记。二是对会议记录时间颠倒问题,已严肃批评经办同志,要求该同志增强工作严肃性,形成支部副书记每季度检查党支部会议记录本的工作机制,并做好日常检查的台账登记。

3.关于“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复杂疑难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前期与区财政局核对行政账户历史借款、应付款挂账数据,查核账册。二是加强资料搜集、数据信息整理及咨询审计、区财政局及法律顾问专业意见,持续推进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继续推进区机关服务中心历史遗留问题审计整改,按计划委托广州市万隆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区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6月30日的资产情况进行清查审计、清查核实,现已基本理清债权债务、资本实收情况、固定资产现状、银行存款实有金额。四是已理顺办理税务登记、企业登记注销流程以及整理相应的基础资料。五是积极协调原账户法定代表人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将账户余额从久悬待取户中转出到区机关事务局基本户中作挂账处理。六是移送区机关服务中心历史遗留问题到区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清算,目前已通过摇珠形式确定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为区机关服务中心清算组,由其接管区机关服务中心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现已按照《接管告知书》要求整理所有历史资料并移交给清算组。下一步,我局将协助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各项清算工作。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关于“财务经费存在额外支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梳理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间物业管理费用使用明细,按合同范围规范物业管理经费使用,合同范围外的大额经费使用需要补充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支出依据不充分的,按规定进行清退。二是立行立改,2020年9月23日,绿化养护公司已退回2016年至2018年由我单位所提供汽油的相应费用。

2.关于“公务接待经费报销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制定《区机关食堂部门订餐通知单》和《区机关食堂部门订餐登记台账》,部门订餐时需规范填写通知单,区机关食堂根据通知单安排工作同时做好登记台账工作。二是严格把关,规范报销。加强公务接待费报销的流程管理,不允许代管账户的区机关各部门将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列入其他经费科目报销,从严把关,使公务接待费报销附件完整、清晰。

(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方面

1.关于“报销审核不够认真”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财务专项工作会议,及时梳理财务报销流程及制度,补充制定《财务报销规范一览表》,对报销附件进行标准化管理。二是严格把好财务审核关,加强财务报销管理,严格报销票据、单据内容描述以及签名等方面的前置性审核,杜绝出现不规范的票据,确保报销附件合法、完整、规范。三是召集区机关大院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代管账户的区机关大院各部门财务经办人财务政策水平,强化经办人对财务报销流程的理解。

2.关于“现金管理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因临时任务较多,区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借用区机关膳委会账户备用金3000元,2019年3月我局理顺饭堂零星采购问题后已责令区机关食堂将备用金归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规范现金使用管理,2020年11月份已经完成食堂原材料公开招投标,并要求应标方派人驻点进行零星采购,杜绝违规使用现金。

(五)干部任用管理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规定开展民主推荐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一年内的民主推荐结果适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如无特殊情况不使用非当次选拔任用民主推荐的结果。二是加强对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积极主动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请教,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关于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指导意见开展工作。

2.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11月已制定我局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干部证件使用各环节,每季度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纠正错误。二是进一步加强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人员的政策学习培训,并由未报备经停点的工作人员主动向区委组织部递交情况说明,接受区委组织部谈话提醒。

3.关于“节假日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4月已重新修订我局考勤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外出广州需要参照休假管理进行书面报备。二是加强干部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学习,使用补休假外出旅游的同志已主动补交年休假单。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主要领导带头,从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通过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定期开展谈话工作、定期开展内部交叉检查、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梳理工作、强化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等,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建立廉政告知书机制,畅通问题举报渠道,确保业务开展期间双方公平公正,坚决惩治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宣传,每月至少开展1次廉政专题教育(集中学习或党小组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措施并予以实施。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已开展谈话提醒23人次。下一步,对制度规范的事项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并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做到谈话提醒常态化。

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措施并予以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发挥成员作用,增强反腐倡廉合力,增选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覆盖各个党小组和各科室。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区机关事务局党支部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抓住整改不放松,持续推进“历史挂账”问题的整改落实,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经常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反面案例,开展业务培训、警示教育,提升机关事务标准化,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坚定不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局党支部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压力传导,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组织作风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全局上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抓好“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密切掌握干部队伍工作思想状况,严格抓好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和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力争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本领高强、团结有力的机关后勤服务团队,更好为民服务,不断提高机关大院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积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经验,针对巡察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发生。坚持改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结合,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措施》《区机关食堂部门订餐通知单》

《财务报销规范一览表》等巡察期间建立起来的机制、规范,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务实管用、保障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机关事务工作长足发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9088621;邮递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邮政编码510300。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