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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党组
  • 2021-12-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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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海珠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海珠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对整改工作的政治认识,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责任担当,把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用巡察整改推动水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所有班子成员和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深入动员,结合水务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切实把党组和班子以及科所长对巡察整改的认识统一到对党绝对忠诚上,统一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海珠区落地见效上,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推动我局打赢碧水攻坚战进一步夯实政治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整改落实

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为巡察整改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整改期间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区水务局整改工作进行了实地指导,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组组长全程督导。另一方面,强化科学组织。建立跟踪督促机制,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负责,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每半月梳理整改落实进展,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持续向前推进,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科学统筹,用整改工作改进日常工作,用日常工作检验整改效果,两者有机融合相互促进。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加强源头治理。

(三)固化拓展成果,保证整改效果

一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堵漏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解剖麻雀”,既着眼当下,又立足长远;既着手具体问题,又注重宏观层面,在河涌治理、工程实施、财务管理等具体问题中,查找深层次的共性问题,从机制的角度分析问题、研究思路、制定对策,切实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另一方面,举一反三查缺漏补短板。借鉴巡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标准,查找工程管理、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工作的不足,尽可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拓展巡察成果,将巡察的效果扩大化、最大化,进一步夯实了打赢碧水攻坚战的基础。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管水治水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每月固定组织执法人员(含执法辅助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落实好文件要求。已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制定并实施《海珠区水务局执法科案件录入制度》,规范案件录入程序。制定并实施《海珠区水务局执法科学习制度》,加强日常业务培训、跟班作业,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完成问题涉及人员的谈话提醒工作。二是持续压实各级河长巡河责任,运用信息化平台督促河长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2021年1-11月,区、街、村居三级河湖长巡河2.15万余次,通过APP上报问题936宗,已完成整改911个,办结率97.33%,剩余的按照时序推进中。常态化加强镇(街)级河长培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每天通过“广州河长”APP平台掌握各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及时交办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及时解答各级河长巡河过程中遇到的疑问,推动河湖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实现对各级河长履职全程化、信息化、动态化监管。2020年全年我区各级河长无被列入“黑榜”通报。2021年以来,我区各级河长无被列入“黑榜”通报,列入“红榜”的有2位。三是按计划抓紧污水管网建设。区水务局按照安全第一、质量为上、进度确保的原则,开展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完成一批对黑臭河涌水质影响较大的合流渠箱。赤沙村、北山村、石基村、三滘村、桂田村、小洲村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主体已完工。加快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建设。北降涌、土华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试点工程主体已完工。完善调补水方案。结合沥滘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已制定《海珠区河涌运行调度方案》,优化调补水方案。四是推动内涝治理工作,以雨污分流、污涝同治为原则,全面推进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同步治理积水风险点。会同市排水公司建立精细化闸阀管理机制,以一闸一策为原则,根据防内涝应急响应级别及截污闸周边雨天积水情况,逐一研究分析,制定《海珠区各泄洪闸阀启闭调度条件调整表》,雨时及响应期间视雨势严格落实闸阀启闭机制,同时建立精细化闸阀管理,落实排水设施管养工作。督促市排水公司加强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工作,加大对积水点周边管网的清疏频率。五是制定准备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开工前准备工作内容、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程快速开工。制定科学、客观、细致的施工计划,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各参建单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多个工作面同步推进施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每日计划工程量,如有滞后必须加班加点追回进度。赤沙村、北山村、石基村、三滘村、桂田村、小洲村等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主体已完工。六是按照市源头减污挂图作战工作要求,以河长制为统筹,各部门对涉水污染源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2020年以来,全区网格化源头减污挂图作战任务921宗,已整治销号921宗,销号率为100%。定期通报,加强对区内相关部门、街道的督促力度,2020年以来,通报相关部门、街道落实情况共85次。组织各街道通过排水户巡检APP开展典型排水户巡检工作,每季度典型排水户巡检率均达到100%,问题排水户整治率达到100%。区水务局已加强小微水体巡查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各街道已建立完善巡查台账,编制巡查月报,实施长效管理。目前全区小微水体已全面实现“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整治目标。七是2020年已经完成东朗流域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和东朗流域源头污染治理工作,合计155个“散乱污”场所、32个农贸市场、10座垃圾压缩站、9个村级工业园区全部完成整治提升。2021年对照《广州市河长办关于印发东朗断面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河长办〔2021〕39号)要求,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印发实施《海珠区2021年东朗断面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东朗断面水环境治理工作,巩固东朗断面水质达标成果,加强一级支流治理工作,确保东朗断面及一级支流水质持续改善并保持稳定。2021年1-10月东朗断面水质为Ⅲ类。东朗断面流域内涉及我区的排水单元达标共157个,已全部完成。八是坚持“源头减污、源头截污、源头雨污分流”治水思路,开展城中村截污纳管、排水单元达标建设试点工程、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公共管网完善工程等36项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累计新建污水管网987.72公里、雨水管网249.33公里,补齐我区污水收集短板,全区73条合流渠箱清已有45条完成改造,实现“开闸”,沥滘污水处理厂2021年1月-10月进水bod平均浓度达到118.12mg/L,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九是以市总河长令第4号为抓手,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区水务局成立排水单元攻坚工作小组,对今年重点推进的排水单元工作进度进行摸查督促和验收,制定方案和倒排计划,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进展,组织联合验收,重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及影响9号令开闸的工商业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区水务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达标建设进度滞后、配合度低的排水单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10月底,我区排水单元达标比例达到74.66%,预计11月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2.关于“六稳”“六保”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工作,通过逐一梳理2013年至今应付及拖欠的工程款明细表,逐一落实每项工程的具体经办人,局计财科牵头厘清每项工程总投资、已付款项、未付款项的资金来源,确定欠款的确切金额;工程负责人负责分析每项工程欠款具体原因,汇总后对整体原因进行分门别类。加强计划谋划,减少新增债务、历史遗留问题。制定2021年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增强计划性,结合财政情况安排项目。根据反馈的欠款原因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关于涉企债务存量大整改措施和计划,严格按计划分批分类分步推进手续完善和结算工作,确保工程具备支付条件。健全完善制度,优化工程各个环节。健全小型工程相关制度,完善《海珠区水务局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完善各类小型工程项目库,加速小型工程单位选取、审核、合同、资金拨付等环节进度。加快预算审核,确保工程及时过会。增加预结算审核委外渠道,将部分预结算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审核,减轻局概预算组审核任务;遇到应急小型工程,以最短时间完成预结算审核任务;严格执行先审核后过会制度,确保工程及时过会、手续完善;精细化管理合同,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小型工程合同模板。二是成立专项小组,安排专人定期更新、汇总各类工程信息,不定期检查各项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底数清晰。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一事一档”的解决机制。为每个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详细档案,对各个阶段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规范收集和管理,并进行动态更新、实现信息共享,确保专人负责、全程留痕。研究制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推进方案,明确分工,建立推进机制,分批分类分步全力推进结算工作,安排专人定期更新、汇总各类工程信息;已完善“一事一档”制度,各个历史遗留项目均已按“一事一档”制度建立档案,安排专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三是于11月9日成立专项小组,各项工作明确经办人,并纳入督办事项,制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倒排计划和小型项目结算工作倒排计划,明确分工,严格按计划分批分类分步推进手续完善和结算工作。压实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问题分包到人。明确由专人负责结算工作,各个工程结算工作都制定倒排计划,明确时限要求,由专人负责,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完善佐证材料,协调审核方和施工方加快对数、消除分歧,加快完成结算任务。成立专项小组,制定倒排计划,各项工作明确经办人,并纳入督办事项;已安排专人指导施工单位开展结算工作,按计划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工程结算。四是加强与市水务局等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尽可能争取市级资金。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时,在确保项目能实现建设目标、达到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充分研讨项目的可行性。2021年已申报并落实市级债券项目资金13000万元,部门预算18692万元,水库移民中央资金24.68万元。做好充分研讨项目的可行性,优化整合项目,杜绝不必要项目落地实施,做好区级债券资金项目储备,2021年申请区级债券资金21926万元,其中区级专项债16547万元,区级一般债5379万元,已完成100%拨付。

(二)防范风险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差距

1.存在风险防控制度漏洞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局财务制度,针对“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根据区小额工程管理办法,修订《海珠区水务局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实行每半月梳理一次工程项目需要过会请示的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海珠区水务局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小型工程招标流程规范。完善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采购方式和摇珠抽选企业库,规范询价范围、流程。针对制度意识不强的问题,分管领导已对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三是按照《海珠区水务局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询价通知机制,规范询价流程,完善请示事项呈批流程,各建设单位负责对询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局纪检监察干部对建设单位的审核情况开展监督,坚决杜绝询价材料高度雷同的情况发生。针对部分工程存在关联方报价的问题,分管领导已对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四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财务制度。修改完成记账凭证中记账人、审核人,制定账号的权限范围。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和会计凭证记账程序,明确会计凭证制单、审核人、记账人责任并写进财务制度。梳理原始凭证不全、明细不清的单据,查找原因,根据财务制度对原始凭证不全的单据进行了资料补齐。对区水务局下属河涌所、养护所3年以上往来账目进行清理。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化了纪法观念。五是完善公车管理办法,对车辆的使用严格管理,各科所严格按照公车预算,减少非必要支出。完善财务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盘点责任,每半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六是单独制定并执行工会预算。完善工会财务制度,严控节日慰问的开支比例。工会经审委员积极参加区总工会的专题培训,扎实开展工会内部培训,提高工会委员工会经费使用专业知识水平。修改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2.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明显问题

一是我区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截污纳管工程建设逐步投入使用,将较好地实现雨污分流,大幅减少晴天污水溢流以及雨季合流水进入污水管网等现象,区水务局将逐步减少符合规定的利用曝气装置局部提高溶解氧的措施。调度方面,优化河涌闸站调度方案,充分利用外江潮汐水动力,结合沥滘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制定合理调度路径,加大调补水力度,使河涌水体有序流动,提升河涌溶解氧含量。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严肃性和迫切性。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研究《关于加强河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会议纪要》(海府会纪〔2017〕78号)和《海珠区强化查控违法建设工作共同责任制实施方案》(海府办〔2015〕1号)的要求依法行政。针对涉嫌违法线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调查,及时立案查处。2019年12月已完成全面清查违建别墅及5宗涉水违建拆除。三是安排专人每周检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确保宣传栏内容及时、准确、广泛。将疫情宣传工作纳入每周检查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疫情宣传专项教育活动,并要求督促各在建工程继续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有差距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力度不足

一是对《区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区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完善,细化完善会议内容、流程。各事业单位已完成会议制度制定,细化完善会议内容、流程。2020年11月2日局长办公会上开展严守工程管理流程教育,强化各单位主要领导法规意识。二是对《区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区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将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纳入局党组会议议事范围,明确召开时机、组织方式等内容。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高领导水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剖析问题原因,对照查摆问题,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梳理,形成整改台账。三是制定印发区水务局2021年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党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培养,科学统筹计划年度人才培训工作,每年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方式组织专项培训,同步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针对性带教培训工作,确保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坚决防止出现无人可用或人才断层的局面。局各党组织在开展组织活动时,吸收党外群众积极参与,2个站所负责人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各事业单位制定了行政会议制度,明确各党支部书记列席站所行政会议,提供工作意见建议。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完善考勤制度,将党员考勤情况纳入党支部评星定级的考核内容,开展党员活动时,由专人负责考勤,并及时将党员考勤情况登记在组织生活记录本。制定《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总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四是加强养护所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及工作分工,强化内部协同,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并每月收集汇总全所各部门、养护单位的检查台账及养护台账。按照检查制度落实,设立专人负责检查、设立台账,督促问题整改。压实第三方养护单位履行安全检查责任,并落实监理单位监督工作,对未落实检查工作的养护单位实施通报并责令整改。对养护所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加强养护所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完善全区各河涌安全提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2.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足

一是制定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以及《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关于规范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整改以来,党组书记对下级一把手及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36人次;及时将党组书记谈话提醒情况记录及谈话工作台账上传到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评估系统,落实工作留痕。制定《区水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基本清单》,细化局党组班子、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分管领导组织分管部门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机制。组织参观邓世昌纪念馆、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工程参建单位廉政谈话等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日常业务监管工作,制定《区水务局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协作机制的通知》,每月重点从质监检查、执法审查、信访投诉等工作中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并严肃查处,建立线索排查处置工作台账。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日常业务监管工作,注重日常问题素材的搜集,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材料中突出重点问题的分析,以见人见事见成效为标准,保证分析会的质量,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岗位轮训机制,从业务骨干、一线人员中选取1名人员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二是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充分利用“党员随身微教育”等廉洁教育平台,经常性学习纪检监察政策,不断强化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从政的红线意识,不断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管意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每季度组织分管领导、各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对事业单位“一把手”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修订完善《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因私出国(境)的相关要求及执行标准;已对申请出入境时间与实际出入境时间不一致的备案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3.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力度不足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的理解把握,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正确理解和运用有关的法律条文内容,已多次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全面筛查涉嫌违法的线索,细致调查、固定证据、综合分析,确保违法主体认定准确。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对案件进行合议、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研究,作出裁量决定,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合理裁量。严格按《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在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危害程度等调查清楚的基础上,依照规定对照裁量档次进行合理裁量。完善合议。组织执法人员内部深入广泛讨论,行成合议记录。将案件材料提前交政策法规部门审核,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正。通过完善合议制度、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制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三是13宗无用地审批手续先开建工程,11宗已完成整改,2宗正按照区规资局的处理流程完善后续处置;分管局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引以为鉴。开展用地审批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业主代表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杜绝项目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力度不足

一是提请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究免去挂职副局长职务事项,并收到区人社局关于涉事人员免职的通知。与区委编办沟通协调,区给排水所已新增6名编制,已将混岗在区给排水所未任新职的原质监站站长内部调整至区给排水所,解决部分混岗问题;已依照选拔任用相关工作程序,完成区给排水所所长、执法科副科长岗位的选拔任用,解决给排水所所长职位空缺及执法科人员未轮岗问题;坚持组织各科室、所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各科室、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强化人才梯队建设意识;开展人事工作、巡察整改工作专项调研,研究轮岗培训机制,综合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已实施法律顾问聘用制,实行带班律师每周坐班制,对行政执法、合同审查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参与;通过公务员招录工作,为执法科增强法律专业人才。二是组织召开局内人事干部培训讨论会6次,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的人事业务培训6次;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局属各单位人事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有关部门业务培训。组织收集全局合同制人员有关资料,结合实际,坚持“尊重历史、消化存量、严控总量、提质增效”的原则,制定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参加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关于合同制人员管理工作的座谈会,研究完善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了《区水务局编外人员管理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中涉及的合同制人员数量、经费整改措施进行研究明确。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海珠区雇员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海珠区雇员待遇保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坚持“尊重历史、消化存量、严控总量、提质增效”的原则,制定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参加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关于合同制人员管理工作的座谈会,研究完善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了《区水务局编外人员管理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中涉及的合同制人员数量、经费整改措施进行研究明确。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执法辅助人员及业务经费事项进行专题研究解决。探索实施项目外包等形式购买临时性管理服务,加强人员管理。采取与合同制人员的协商离职、主动辞退等措施,合同制人员较2019年5月31日市编外人员实名制系统采集数据基数已经削减近18名,3名已超法定退休年龄合同制人员已从雇员人员中移除。四是完成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的修订。委托局法律顾问对全局劳务管理工作、劳动合同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加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关于合同制人员管理工作的座谈会,研究完善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区水务局编外人员管理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中涉及的合同制人员数量、经费整改措施进行研究明确,对未纳统管的按照全区政策分步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

三、下一步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落实巡察整改是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改进机制的重要契机。区水务局党组坚决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彻底落实整改未到位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净化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为碧道建设、排水单元达标、河涌治理、水质稳步提升等方面提供有力政治支撑、组织支撑、制度支撑。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着力探索围绕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保证水安全等中心业务开展党建工作的思路,形成行之有效的抓党务促水务的方式方法。认真按照区委通知要求,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定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自我分析有深度,互相批评有辣味,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持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精心营造事事、处处、时时想规定、讲制度、守规矩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违纪违规的风险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针对性提醒谈话,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时刻紧绷法规制度之弦,时刻彰显法规制度之严。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推动实现管党治党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更加注重治本,注重发现和总结整改过程中的有效措施和有益经验,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抓紧堵塞制度漏洞,努力以制度的完善推动整改措施的常态化。

(四)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区水务局将在巡察整改基础上,切实对问题的整改反复抓、抓反复,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开展好水务工程、行政执法、人事财务等重要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作为助推水务工作的强大利器,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1956646;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杏坛大街58号、邮政编码510220;电子邮箱gzshzqswj@163.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党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