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25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8组对海珠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1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8组向海珠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我委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切实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落实。第一时间成立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整改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亲自督办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具体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作、同频共振、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将严明纪律、严肃执纪与教育引导、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巡察成果转化,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任务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检讨分析存在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海珠区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8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时限、要求,按照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落实的思路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具体到事、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结合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全面排查执行落实中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深入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在“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逐项加以解决。
(三)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见效。对整改情况严格督查督办,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核实、逐项销号,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各责任单位常态化定期联系机制,及时沟通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个别较复杂的具体问题,共同研究积极解决。把巡察整改与推进改革发展相结合,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政法重点工作、社会治理重点项目的具体措施,运用到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当中。
二、聚焦巡察反馈清单,逐条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结合我委实际,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专门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第一部分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新精神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明确每两个月组织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一年不少于6次,根据需要随时增加中心组集中学习次数。二是规定每次中心组集中学习都必须不少于两位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主题发言,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确保以正确的思想理念,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坚持党性教育不放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到以学促思以学促干以学促进。及时对“党员考学”情况进行重新核对,更新党员考核成绩统计档案材料,当时我委党支部共有党员39名,其中28名在职党员考学成绩为100分满分,11名退休党员均有考学成绩。二是围绕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及党的创新理论,结合中心工作,明确中心组学习重点,完善学习程序,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党总支部成立后迅速明确支委分工,指定由学习委员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筹备和记录工作,推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开展。三是认真按照年度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制定会议方案,对学习研讨、查找问题、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作出周密安排。班子领导紧扣主题,深入谈心交心,查摆问题根源,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四是从2020年10月起,制作完善了《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签到表》,严格执行学习人员签到制度,不能出席人员列明缺席原因。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虚化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感。领导班子带头在委务会、支委会加入政治学习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新问题。委机关依托“学习强国”“党员随身微教育”学习平台强化学习,打造每月一期机关讲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严格执行党内制度,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实行“三会一课”制度、党课教育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在职党员回社区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丰富党内生活,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切实找准意识形态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深入查找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健全社会稳定形势研判例会制度,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重点人员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健全完善督导督查机制,及时压实工作职责,有效促进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第二部分 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继续强化社会面宣传。专门印发了7万份《扫黑除恶护平安,请为我们点赞——致海珠区居民群众的一封信》,结合人口普查入户登记之机,上门派发、宣传。在社区宣传栏、楼宇入口张贴宣传海报。利用425块LED显示屏播放扫黑视频、宣传画。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协调海珠发布等区属网站以及各街、各有关单位政务新媒体联动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探索性制作推出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扫黑除恶推文阅读投票活动,我区总票数位列全市第一。
2.针对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结合区情实际和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会商研判、组织保障、培训演练、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应急处突、事件报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风险防范、责任追究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以建章立制的形式,规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程序和手段。
第三部分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针对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抓紧抓实抓细委务会会议制度,严格规范执行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二是注重在决策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推动班子进一步正确行使权力,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三是指定一名政治站位高、具有强烈责任感、业务能力强的处级干部负责抓委务会会议原始记录,做到专人专管、专本专用,使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有据可依、有据必依、有据可查。
2.针对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作用发挥不够显著问题。
一是提高协管力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重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狠抓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在2020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对各政法单位的考核项目中增设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两个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二是采取书面调研、走访调研等方式,先后组织政法各单位、街道开展了发挥街道政法委员作用、政法队伍建设等专题调研,认真摸查政法干部队伍现状。三是切实发挥街道政法委员作用。对18条街道政法委员人选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目前我区18条街道政法委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同时修订完善了2020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对各街道的考核指标内容,推动进一步抓实抓好街道政法委员和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3.针对平安建设考核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充分运用平安建设考评指挥棒,除通报、提醒外,进一步运用挂牌督办等政策措施,2020年对凤阳街实施挂牌整治、南洲街实施重点关注;二是加强考评督导,对部分连续两年未扣分的指标项进行专项指导,并在2020年度区平安建设考评中落实真扣分,拉开考评差距;三是针对市对我区平安建设考评中扣分项,我委在2020年度区平安建设考评中对涉及责任单位进行捆绑扣分,形成考评闭环管理。
第四部分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针对攻坚克难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五类车”专项整治。2020年组织“五类车”集中大型整治行动23次,查扣车辆17875辆,检查教育经营点档1083间、停关取缔处罚16间、查处“五类车”非法营运760辆、查处专业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方未禁用“五类车”运输违法行为17辆、查处公共停车场为“五类车”提供停放服务违法行为21辆。协调指导区公安分局对沥滘黄包车涉黑组织进行专案打击。推广便民巴士,先后开设6条便民巴士线路,有效挤压“五类车”载客行为。二是推动平安创建上水平。“平安物流”创建工作:成立实体化运作平安寄递物流协会,发挥行业作用,引导规范企业入驻中大商圈规范管理,推动中大商圈平安创建工作。建立考核方案,推动各单位寄递物流管控组工作落实落细。“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印发《海珠区“平安小区”创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区创建领导小组,坚持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选取瑞宝街和辉花园(有物管)、工业大道南421号大院(无物管)定为创建试点。“平安村社”创建工作:积极参与2021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就建立提前报名制度、财产申报及依申请公开制度、资格审查制度,探索引入电子投票机制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并派出业务骨干全程参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安展业”创建工作:正式印发《海珠区“平安展业”创建联勤联动工作方案》。已完成广交会场馆联勤联动指挥部布置工作。
2.针对统筹工作欠缺思考问题。
一是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不断强化会议统筹,采取合并套开、视频会议等方式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开短会、讲短话,注重实效,达到提升会议效率和质量的目的。运用综治视联网会议平台召开会议,切实减轻基层参会负担。二是在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方面更加注重改进方式方法,多到现场看,多听群众说,不搞走形式和“一刀切”,既为基层减负,同时起到督促工作、指导实践的目的,不断提升督导质量。
3.针对树立厉行节约意识不牢固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支出预算管理制度及政法委机关厉行节约实施办法等,在对办公用纸、用笔上的浪费及办公室人走不关灯、不关空调、不关电脑等现象,领导班子成员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对干部职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效制止这些浪费行为。二是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使用环保纸。抓好公文总量控制,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不直接转发市区文件,严格控制发文。三是会议材料做到按需印制,2020年以来无印制非特急需要的宣传品、纪念品等。
第五部分 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方面
1.针对便民服务不主动问题。
一是完善健全积分入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以积分分数和报读志愿为基础的积分入学工作机制,加强对街道服务受理点监督检查,提升积分制服务质量。通过召开积分制、积分入学服务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对积分制业务骨干进行谈话提醒、对全区18个积分制服务受理点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与区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交流,合力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细则等政策制定、宣传引导、资料审核、公示、告知、志愿填报、学位安排等工作,充分保障来穗人员的知情权,提高群众满意度。共派发2021年度积分入学温馨提示5000多份,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三是完善优化便民利民信息化服务平台。联合区教育局优化积分入学信息系统建设,尤其是积分入学系统使用大数据获取申请信息功能,精简群众申请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此外,加强市、区、街三级协调联动,完善系统数据逻辑和结构,保障系统稳定、高效运行,顺利推行“互联网+政务”全程信息化。四是完善积分入学监督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从2020年10月开始,区街两级安排19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善于群众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和信访答复工作。
2.针对政务公开窗口单一问题。
积极通过各街道来穗中心对外服务窗口加强对来穗人员的政策普及和宣传发动,通过“海珠政法”微信公众号、南方+等渠道以及积极向海珠信息、海珠发布、海珠机关党建投稿等方式来扩大宣传覆盖面。
第六部分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针对清退费用不够彻底问题。
经多方积极协调,目前清退对象相应的津补贴金额已全部清退完毕。
第七部分 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修订了委务会会议制度,要求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委务会集体讨论确定。重新修订了经费支出审批实施细则和误餐费报销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和误餐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支出,推进委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加大对经费用途、开支渠道的审核,确保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监管,推动财务人员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在新修订的经费支出审批实施细则中,增加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要求,以制度约束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结算管理,切实减少现金支付结算。
3.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修订了委务会会议制度并全委印发,指定办公室统筹上会议题,严格按照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召开会议,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委务会集体讨论确定,2020年以来不存在先定后审、未审即定等问题。
第八部分 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结合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填报、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强化党建责任意识,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通过“线上+线下”“集体+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机关讲堂”“领导干部讲党课”、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学习,提升领导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党建意识。三是高度重视支部建设工作,多次在委务会上研究相关工作,完成了党总支部升格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制定了党总支委职责分工,压实支委成员工作职责。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制定《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政法委机关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区委政法委党总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总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总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抽调、交流锻炼半年以上的党员及时转入组织关系,并编排在所在工作科室的党支部,加强了对抽调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强化了党性锤炼。
第九部分 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
1.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通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内容,提升领导班子选人用人政策水平,选好用好政法干部,不断提升选人用人质量,为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干部信息收集更新工作,对干部提升晋升后的材料及时归档,确保干部档案妥善保管。
2.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通过适时开展科级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干部交流、商调等,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创新动态化岗位管理机制,注重优化人员配置,根据政法干部的各自特点,将每位干部放在其愿意干并适合其发展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效能,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队伍高质量全面发展。
3.对区内政法各单位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不强。
一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均要由原单位出具包括综治、信访、维稳等结论性意见。大力推进社区(联社)“两委”初步候选人意向人选联审机制,将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村霸问题、综治“一票否决”、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二是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街道政法委员人选、任免程序、待遇等事项。对街道配备的政法委员统一由区委政法委把关审核并出具意见,目前我区18条街道政法委员已全部配备到位。三是选派工作人员协助市公安局到区公安分局开展副处级领导职务和正处级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副处级领导职务试用期满转正考察及干部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工作,到检察院参与员额检察官面试工作,推动配强配齐政法领导干部队伍。
第十部分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一是完善修订《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评估系统填报工作指引》,对系统填报质量和时限进行指引。三是通过认真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以效果为导向,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不完善。
一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抓早抓小主动性,进一步推动了对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常态化抓落实。二是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纪律和监督要求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监督和责任要求,从严执纪,坚持开展预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营造崇廉尚廉守廉氛围。三是切实贯彻谈话提醒工作以问题导向为原则的要求,提升谈心谈话实效,同时制作、下发谈话提醒记录填报指引,组织各板块填报人员进行培训,严把表格填写质量关。
3.请休假管理不到位。
印发《区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机关领导干部职工请休假的通知》,切实强化加班补休管理,原则上每次加班后应及时完成加班登记,如实填写《加班登记簿》,按照干部层级管理进行审批。各科室认真梳理个人加班补休情况,建立《加班补休台账》每半年报办公室汇总留底,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干部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持续整改落实,促进成果转化,着力构建利全局、管长远的长效机制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巩固现有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海珠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把海珠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提供有力的政法支撑。
(一)久久为功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加强跟踪问效果,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章立制强化常态长效。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举一反三做到引以为戒,通过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特别是在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巡察整改取得长久实效。
(三)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要求全委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这轮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务实、高效、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委机关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9088142;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区委政法委,邮政编码:510000;电子邮箱:gzhzq12345@126.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