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1日至9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1月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2021年11月5日巡察反馈当天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动员部署、第一时间深入查摆、第一时间推进落实,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发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存在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党组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在全局形成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工作举措、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切实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各责任科室、中心具体抓落实整改。根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每月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成果转化,推动制度建设。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长治长效。整改期间,修订完善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海珠区本级储备粮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等2项工作制度,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研讨,进一步加深对党组工作的认识、理解,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党组议事清单,理清党组会与班子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明确应当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三是每月均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务工作安排,巡察集中整改阶段截至2022年1月20日已研究5次;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4次。四是各分管领导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时对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巡察集中整改阶段截至2022年1月20日已安排部署11次。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指定专人认真全面详细规范记录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并留存记录。二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了组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自觉按照要求参加党内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党组书记对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严格把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确保会议质量。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未见改善的问题
一是已于2022年1月5日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二是指定人员负责对接平台供稿,各科室均指定了信息员。三是分管领导对2021年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总结报告向党组进行了汇报,利用讲党课、会议等时机部署、讲评意识形态工作11次。四是已按照要求制订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4.针对“管党治党宽松软”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合理统筹党组分工,指定党组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并指定了专职纪检干部。二是针对核查发现个别科室的谈心谈话记录所用文书表格错误,且内容雷同较多、针对性不强的情况,已对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对相关科室进行了培训讲解,指导其根据谈话类型规范记录。三是督促分管领导、各科室和纪检干部加大监督力度,杜绝老好人思想,及时开展谈话提醒。自整改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谈话提醒36次。
(二)“廉政风险防控缺失,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整改仍不彻底
1.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修订印发《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实施细则》,在细则中设立专门章节规定验收环节,明确了验收人员和流程,降低廉政风险。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新制度的培训学习,并在日常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对时任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存在问题的验收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完善了相关手续。
2.针对“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举一反三,认真核查历史账目,已完成“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整改工作。
3.针对“支出审核不严”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修订印发了《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程序审批报销差旅费用。三是修订印发《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实施细则》,规范采购合同签订,明确了根据合同涉及的金额,合同签字代表必须是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并认真执行落实。四是对不规范的合同完善签字手续。五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新制度的培训学习,并在日常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方面,上轮巡察后出现的新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
1.针对谋大局、抓大事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牵头代拟并成功争取市委深改委于2021年12月10日印发《广州市将海珠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提出涉及国土规划、城市更新、生态建设、产业促进、要素保障等五个方面20条改革创新事项,是广州市级层面支持区县发展中含金量最高、覆盖范围最广、影响程度最深的一份政策文件。牵头制定海珠区落实高质量发展四个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改革创新事项落细落实。二是牵头起草《海珠区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围绕版权的创造、运用、管理、服务、保护和合作等全链条、全过程发力,着力做大做强版权经济。三是2021年12月14日印发海珠区产业发展报告,提出1+6+N的现代产业体系,并牵头制订海珠区“十四五”产业规划(2021—2025年)。四是牵头制订《〈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五是已组织各相关部门落实《广州市海珠区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六是聚焦民生重点领域,积极发动各部门、街道谋划2022年政府投资立项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压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时限,力促实现备案项目“网上办”“马上办”。
2.针对编制“十四五”规划中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做得不够,问计于民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于2021年11月5日下发《关于开展海珠区“十四五”规划宣讲活动的通知》,并到沙园街、南石头街等街道宣讲海珠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广泛听取“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制定《〈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对134项任务进行了分工。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在遴选2022年民生实事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于2021年10月公开征集了社会公众、“两代表一委员”意见,12月27日至3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发布、18个街道e家通平台广泛向社会公众票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2022年海珠区十件民生实事建议方案》进行了审议,并根据相关人大代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广州市海珠区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票决。
3.针对推进全区重大项目上攻城拔寨的决心不够,政府投资项目完成率偏低的问题
已制定印发《海珠区完善城市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管理措施,选聘专业机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抽查。启动修订海珠区政府投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管理。
4.针对学习教育和调研不够认真的问题
一是通过组织党史知识竞赛、红色观影活动、定期开展“党史人人学 人人讲党史”百次分享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动开展与“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二是2022年已为党员配置专题学习教育记录本,并将于每季度末抽查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在支部内通报检查结果,对仍存在学习不主动、学风不扎实的党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党组成员向党组会报告2021年开展调研情况,已提交2021年调研报告,并确定2022年调研方向。
5.针对民生实事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已在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申报表中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并于2021年11月23日、12月8日两次发函征集各部门的民生事项,于12月6日下午召开遴选工作协调会,12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民生实事建议事项进行了再次研究确认。《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建议方案》已分别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广州市海珠区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票决。二是发函协调各有关牵头部门报送《广州市海珠区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现场查看、提供现场图片等方式进行核查。三是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已会同区政府办每月调度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并多次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区政府办以督办专刊的形式进行通报。2021年全年完成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6.针对储备粮监督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组织约谈相关储粮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在第四期和新增储招标文件中增加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完成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予以通报。二是局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谈话提醒8次。三是制定出台《海珠区区级储备粮移库转堆(仓、筒)办理指引》《海珠区本级储备粮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规范企业报批流程和局内审批、现场派人等规则。巡察集中整改阶段截至2022年1月20日,共完成审批监管2次。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截至2022年1月20日,累计到粮库现场巡查、检查35次,其中行政执法检查20次。
(二)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针对事业单位法人业务范围变更不及时的问题
经与区委编办充分沟通,问题所指的价格认定中心已变更法人证书办理完毕,并办理完成变更公章、财务章等业务。
2.针对民办学校成本初审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立三人小组复核机制。二是引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提高成本监审的科学性,为市发改委提供更准确、科学的初审意见。三是局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谈话提醒5次。
3.针对价格认证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比对网上历史数据,校勘价格认定结论。通过查找网上历史价格数据,价格认定结论书档案中作出市场调查结果相当,排除了价格认定结论失实风险。二是指定专人对2021年度档案进行自查。从2021年11月8日开始对2021年度的档案,从文书格式、落款、实物勘察、市场调查以及集体审议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做到价格认定文书无差错。三是加强价格认定人员风险意识,组织全中心工作人员学习《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以及各类案件价格认定规定和案例。从2021年11月8日起每周五下午学习相关规定和行为规范,进行案例交流、点评。相关规定和行为规范以及案例学习已经开始并将持续进行。
4.针对清产核资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邀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我局完成固定资产核查清理工作。二是对符合报废标准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启动报废工作。三是与相关单位进行资产切割调拨,做到账实相符。四是对直接经办人员做出调整工作岗位处理。
5.针对工会会计档案整理拖拉的问题
已经完成2020年会计资料装订并纳入局档案室管理。
(三)小额工程、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存在风险漏洞
1.针对工程项目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安装相关设施设备,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毕。二是已重新组织联合验收。三是局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谈话提醒9次。
2.针对饭堂管理有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通过招标选取了配送公司作为我局饭堂食材配送商并签订配送合同,并于2021年11月起,向我局提供配送服务。二是制定饭堂管理制度,组成膳食工作小组,每月定期回访和检查。
3.针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固定资产重新盘点,对资产的具体型号、规格等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打印标签登记,目前已完成清点。二是已完成已达可更新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工作。三是完成了4个软件类资产目录的调整工作。四是申请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账号,并拟按实际情况调拨资产。五是区分局机关、下属单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
(四)对中层干部培养不够重视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2021年11月以来通过公务员职级晋升、区内调动等方式,进一步充实科级干部队伍。二是运用好赋能荟、重大任务专班、外出学习培训、挂点联系服务街道等方式,实施新入职干部多岗位学习、年轻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轮训轮战等措施,全方位地培养干部。指定专人“传帮带”新入职人员,积极提供调研、考察、培训和学习的机会,激励广大干部积极作为,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对照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组织建设更加坚强有力,压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突出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盯顽瘴痼疾,特别是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责主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以久久为功的精神、攻坚拔寨的劲头,坚持一抓到底,确保问题得到真正的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工作、助力发展和改革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4381175;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9号金龙大厦5楼,邮政编码:510220;电子邮箱:hzfgwcy@gz.gov.cn。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