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1日至9月1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1月3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规范党的政治生活和严守党的纪律高度,高度重视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在巡察反馈后立即召开会议,深刻检讨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责任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思想重视、行动迅速、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收到区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和传达区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检视剖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责任要求。针对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上轮巡察后出现的新问题两个方面17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我局研究制定了《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海珠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解并梳理整改措施54项,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审议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岗、到人。我局抓紧组织实施,并跟踪督办,定期研究进度情况,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推进。新上任的局党组书记到任后,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全部都承担起整改落实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的督促推进,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狠抓落实到位。全局上下对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在党组书记的带领下,各科室针对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查摆,深刻剖析这些问题在自己身上存在的具体表现、思想根源,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收集汇总和提醒督促各牵头责任科室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并对照整改台账实行逐项核实、逐项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有序推进。同时,既注意解决当前问题,又注重查摆根源,立足长远,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功夫,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6项制度。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巡察整改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市委、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2021年全年,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40次,中心组学习13次,民主生活会3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二是制度保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局督办制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会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丢掉疑虑、求同存异、振作精神,参加到健康的思想交锋中来,形成积极“互动”,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批评、教育、团结”的目的。局主要领导主动承担责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好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和问题查摆,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阅,严格把关。组织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干部队伍混岗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11月12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被抽借的同志在结束抽借后迅速返回原工作岗位,解决了抽借调期满后未理顺关系的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区农业农村局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抽借调手续。
4.针对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修订了《区农业农村局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和证件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出入境证照统一保管、使用制度。二是组织学习。2021年12月9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就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申请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等进行全面解读。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3人次。
5.针对财务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进行自查自纠。对2018年以来的凭证进行清查,对报销手续不规范的凭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在工作中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对手续不全,票据不符的坚决予以退回不报。三是组织项目经办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严把支出关口,切实从源头上规范经费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四是针对应缴财政专户款的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按时上缴财政专户款项,对于应上缴的利息等款项经办人计算后交会计复核无误后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6.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加强主动监督、同级监督上发力,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开好2021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组织生活会,落实谈话谈心等制度,为同级监督提供制度化保障,形成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对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局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纪检委员纳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到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局分管领导对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懂得党的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还要学习了解局内相关科室的业务知识,熟悉各科室工作业务流程。定期开展排查线索工作,所有的信访举报件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并认真做好分类整理、跟踪督办、卷宗归档等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为契机,定期开展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完善局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印发的谈话提醒工作指引,明确谈话主体和内容要求,防止谈话流于形式、提醒起不到作用。2021年,对干部谈话提醒75人(次),谈话方式以“咬耳扯袖”为主,占比95.9%,谈话提醒以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为主,占比88%。印发通报批评2期,点名道姓批评3个科室5位领导干部,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对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公文办理进行专项检查,释放监督执纪持续增强的信号。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程序函询区直机关纪工委意见,并在完成程序后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至今未收到有关我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良反映。局主要领导带头,实现廉政谈心谈话干部职工全覆盖。在重要时间点上、关键环节上的监督和检查实现了常态化,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前后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
(二)上轮巡察后出现的新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11月针对下放给街道的5条行政处罚事项,制作补充培训课件PPT,重点培训执法流程及各环节注意事项,整理相关事项的执法依据明细表、主要法律法规依据、自由裁量标准明细表、行政处罚流程图、农业农村领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会审制度等有关资料发放给街道作为参考材料。自2022年1月开始逐个街道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下放事项走访座谈,跟踪前期培训情况,与街道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联系机制。二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参考有关文件制定整改措施,印发《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申报2022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党内关爱帮扶金的通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困难党员的摸查及帮扶工作,确定困难党员标准、范围、摸查、申请、审核方法和程序,安排专人对接按照既定分工做好困难党员名单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及时解答街道疑问。
(2)针对履职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确保重要督办事项不超时、不误事,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答复。二是完善执法文书填写规范,整理执法案卷,对历史案卷结案归档。三是制定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法制审核和听证的标准和流程。四是制定《海珠区农业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执法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环节。每年对上一年度或者本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评查,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总体报告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按照2020年制定的《海珠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五是经请示协调,2021年12月21日分管区领导主持召开重组新洲渔业社管理班子工作会议,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医保中心海珠分中心、琶洲街参加,会议研究明确了重组新洲渔业社管理班子的经费保障、劳务关系、医保接续等问题。各单位按会议议定事项正在分工落实,力争解决新洲渔业社面临的现实问题。
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教育管理机构,成立区农业农村局退干党支部(第三党支部),落实党组织书记、委员。推进落实《区农业农村局退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并加强对退休干部的关爱慰问。
(2)针对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一是成立局公文管理专班,定期召开碰头会,切实加强制度、方案、报告等文件的撰写和审核,加强提炼总结,杜绝照抄照搬。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廉洁广州”等平台,线上线下打好学习“组合拳”。利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省纪委监委摄制的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片。2021年下半年,根据区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覆盖、全方位谈话谈心82人次,切实把全局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整改工作上来,凝聚起抓整改、促落实、见成效的强大合力。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及时维护行政执法廉政风险排查系统。已在执法业务填报系统中删除4名已调出或退休人员的信息。二是组织干部学习公车管理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不断完善公车管理使用流程。
(4)针对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修订《海珠区农业农村局财务报销制度》,进一步完善报销制度、经费审批权限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明确报销加班误餐费应事先填写《预算费用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后才予以报销。二是自查自纠。清退2019至2020年的超标准报销的餐费,已缴回局工会账户。清查2019年以来的工会会计凭证,对未盖章的请款请示均已补盖公章,对慰问品签收不规范的情况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强调会计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严把审查关,领取工会慰问品等物品必须实名签收,因特殊情况不能实名签收的由经办人员负责跟进签名。三是印发《关于启用海珠区OA系统审批干部职工请休假(外出)、加班补休、销假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请休假及加班审批流程。四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整体素质,提高财务人员的执行力和管理能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五是由当时的经办人员写明具体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织凝聚力有待增强的问题
一是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增强协作意识。利用民主生活会开展谈话谈心,坚持以“诚”相待,达到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利用民主生活会,开展会前征求意见座谈会,局班子成员常态化到到分管科室单位座谈,主动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集中学习党内有关条例制度和党纪法规,学好党的组织生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组织好谈话谈心。通过提前做好意见交换、个别谈心、耐心引导的工作,增强对自己的问题“自觉查、认真找、敢于摆、切实改”的决心和信心。组织好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座谈会等方式,运用一对一、面对面的工作方法,集中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并认真进行梳理。组织召开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加强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以党支部形式的组织党务干部进行党务知识学习,分别于2021年11月、12月份进行两次组织全局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考核,全面提高全局党务干部的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
(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规划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分别于2021年9月、11月和12月完成了局下属事业单位职员岗位晋升工作。根据区财监中心、区“三资”中心的岗位实际,经区人社局审批同意,调整了区财监中心、区“三资”中心岗位设置。二是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党管干部的主体责任,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明确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鲜明树立重政治素质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发挥好集体领导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做好干部政策宣传工作,讲清楚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讲清楚讲政治重担当重实绩、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用人原则,破除熬资历、混年头、论资排辈等陈旧观念。三是正向激励。根据全局编制职数空缺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意见,做好正向激励,全面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5)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周密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开展自查自纠,对机构编制职数进行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在全局范围进行公示。同时,全面梳理了各科室(单位)的工作任务和人员配备,抽借调人员已于2021年12月31日返回单位工作,确保各科室(单位)人岗匹配。二是强化学习。2021年12月15日、12月29日通过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第七个专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选人用人有关文件,切实解决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政策理解偏差问题。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针对选人用人的每一个环节周密部署,层层把关。局办公室及时将选人用人产生的纪实材料递交分管人事的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四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讨论干部会议记录本》记录,如实、全面、深入的反映会议情况。
三、下一步计划
局领导班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抓源头、重预防、建机制、强教育”的工作思路,坚决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更深入、精准开展。
(一)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下功夫。坚持全面系统学,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史、新中国史等,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采取中心组、组织生活会、党课宣讲、专家辅导等方式,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宣讲等活动,拓展新媒体现场式、互动式学习形式,广开学习渠道,构建网上学习组织架构,实现组织化、系统化、常态化学习。持续督导“学习强国”“廉洁广州”平台学习,实现全员在线,随时随地学,真正做到读懂吃透、入脑入心。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牢固树立“一起谋划”的战略思维,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从“单一布局”向“整体谋局”转变,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凝心聚力,为推动海珠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功夫,从制度上找原因、想办法、求突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在改进作风形象上下功夫。紧紧抓住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党性、转作风、勇担当”,真心实意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的事项,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四)在提升工作效能上下功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互融互促发展。强化农村基层治理。强化村社干部培训、完善村社管理制度及干部报酬制度,探索村社干部落实重点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支持村社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建立效率优先的闭环监管体系。加大海珠农业传统优秀文化保护。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挖掘和传承的宣传,重点打造高畦深沟农业系统示范区,提高湿地名优果树的管养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快共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加强东西部协作工作,发动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4122343;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石榴岗路486号,邮政编码:510320;电子邮箱hzqnyncj@163.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