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上旬至12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江海街道红卫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联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联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联社党委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联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联社党委书记、社长任组长,联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联社“两委”班子成员、经济社党支部书记、社长为成员。联社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针对性地提出巡察整改工作意见,推进联社巡察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
联社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研究制定方案,细化整改任务
联社党委以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为整改着力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研究制定了《红卫联社党委关于落实海珠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对账销号”机制,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任务目标、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逐项落实,稳步推进。
(三)扎实推进整改,务求整改实效
联社党委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抓好问题整改。通过专题谈话、召开推进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督导,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切实推动联社高质量发展。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联社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不力问题。一是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有效利用“一区一谷一圈”产业的辐射促进经济发展,承接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的溢出效应,不断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自2021年以来,联社、经济社已按相关要求制定年度经济责任目标。
2.针对“两违”问题突出。一是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12宗违法用地逐个梳理排查,现已完成11宗用地相关手续整改工作,剩余1宗已移交没收违法用地上构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至街道相关部门。二是协助上级街道执法部门加大日常村社巡查力度,形成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今后将继续协助街道执法部门持续加大巡查工作力度。三是已对联社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联社已于2022年4月2日邀请街道城管执法队队长对村社干部宣讲城乡规划建设业务和纪法知识,强化村社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3.针对联社部分《章程》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问题。一是联社已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分别表决通过联社和经济社《章程》,对联社《章程》中股民的代表大会的职责、议事规则、临时会议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已对联社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换届工作宣传解释不够问题。联社党委已对红卫第十五经济社做好换届选举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实书记社长“一肩挑”政策,对不理解该政策的社员做好相关教育引导和解释,解决社员思想上存在的误区,并顺利完成红卫第十五经济社理财小组选举工作。
(二)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针对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指导不够问题。一是联社已向红卫第十四经济社发出《红卫经济联合社关于海珠区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红卫第十四经济合作社有关问题立行立改的函的建议》,要求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相关法规规定。二是联社党委继续督促指导该经济社按照区住建及区规资等部门批复意见,向社员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尽快推进该项目实施建设。三是联社党委按上级领导要求,督导经济社召开相关会议,审议、表决该红线留用地的开发模式,目前已通过自主开发模式,后续将按相关规定继续推进。
2.针对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问题。一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5月20日邀请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为联社、经济社党支部工作负责人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二是联社已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对《联社及属下公司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结果》进行表决,通报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三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经济社党支部书记、社长会议,组织村社干部深入学习《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指引》《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江海街道党工委关于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四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6月14日至15日组织联社、经济社“两委”干部,参加2022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培训班。
3.针对换届选举交接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联社纪委已对1名经济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3月21日修订《红卫经济联合社及下属经济社换届选举交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联社组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社换届选举工作。三是联社纪委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1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四是联社已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联社社员代表大会,通报新修订《红卫经济联合社及下属经济社换届选举交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针对社委班子工作效率低问题。一是联社纪委已对10名经济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并要求经济社加强班子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相互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摆正心态,做到有效沟通,认真熟悉业务程序,对业务全面掌握,以集体经济发展为先有序平稳开展集体工作。三是联社已于2022年6月14日至15日组织联社、各经济社社委干部,参加2022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培训班。
(三)关联经济组织管理不力问题
1.针对关联经济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关联经济组织整改,经联社“两委”会议研究分析,结合现时村社实际情况,决定注销1间联社关联经济组织,经济社共注销6间关联经济组织。二是联社、经济社共7间关联经济组织已完成注销,严格规范关联经济组织管理和运营。三是已于2022年5月12日组织联社财务分管领导、联社财务人员、联社下属公司财务人员、联社社监会成员、经济社正副社长、经济社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知识技能培训讲座,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防止集体资源资产流失。四是已对1名联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关联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缺位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分别于2022年3月21日和4月7日召开联社“两委”会议,通过了《红卫经济联合社关联经济组织工作人员的薪酬和工作管理制度》和《红卫经济联合社及下属经济社关联经济组织的管理制度》,并已报送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二是已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及时变更法人代表和交接相关工作资料。
3.针对关联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一肩挑”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联经济组织监督管理的工作指引》,结合实际情况,经联社“两委”会议研究分析并报上级部门批复同意后,决定5家公司法人由联社主要领导以外的其他社委兼任。
(四)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未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项组织生活会问题。一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联社“两委”班子成员(参加人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原因、主动认领责任。二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5月20日邀请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为联社、经济社党支部工作负责人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三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3月3日召开联社党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通报《关于江海街道红卫经济联合社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和《红卫联社党委关于落实海珠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联社党委的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四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红卫联社党委关于落实海珠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针对部分违建问题未解决问题。红卫第十五经济社与承租方进行协商解决,说明违建的危害性,劝导承租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违建。2023年2月24日,承租方对违建部分按上级拆违要求已自行拆除。
3.针对红卫第十六经济社永久租赁合同问题,已完成整改。联社积极协调区“三资”交易中心,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多措并举地推进超期合同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已对红卫第十六经济社超长租赁合同问题完成清理整改。
第二方面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树立不牢,不担当不作为、廉政风险问题凸显
(一)“三资”管理问题较多的问题
1.针对部分集体物业未经过“三资”平台交易,存在“口头协议”等现象问题。一是联社已对4名经济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联社加强工作指导,协助相关经济社核查集体资产未上“三资”平台原因,督促经济社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明确规定和要求,及时完善有关手续,确保应上尽上,依法依规开展“三资”交易。
2.针对“口头协议”或“永久性”出租集体地块问题。一是联社已对2名经济社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督促相关经济社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根据要求提交 “三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管理。三是联社对存在违建物业将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作出处理,若涉嫌违纪违法,则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3.针对部分集体物业被私人占用情况较严重问题。一是已督促相关经济社召开协调会议,逐步落实租金收缴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完善工作。二是红卫第十四经济社已于2022年3月2日完成集体土地停放车辆问题的整改,修复相关地块。三是各相关经济社已逐步完善地块使用手续,并签订租赁补充协议。四是联社已对8名经济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拖欠物业租金情况较多问题。一是联社已于2022年3月21日会议通过《红卫经济联合社集体物业拖欠租金管理制度》。二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经济社党支部书记、社长会议,全面梳理拖欠租金情况,建立健全定期摸查机制,要求各经济社每月向联社递交欠租情况表,及时落实催收催缴措施。三是联社已对11名经济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集体资源、资产公开招租条款设置不合理问题。联社“三资”交易站严格按照《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科学设置交易项目竞价资质,优化意向竞投人,坚决杜绝干扰和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行为,保障集体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6.针对存在资源、物业被包揽现象问题。一是已督促红卫第十四经济社梳理相关承租方所有在期合同,到期后将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三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二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4月7日召开联社“三资”交易管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严格落实《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明确“三资”交易管理制度,完善规范资源资产等交易管理。三是联社已对1名经济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物业出租管理安全隐患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以案说法,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联社已于2022年4月2日组织联社、经济社“两委”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巩固石榴岗村社区被列入“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全体“两委”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联社于2022年1月7日到石榴岗村进行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要求红卫第十六经济社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化和巩固石榴岗村整治工作成果。三是联社对巡察提到的红卫第六经济社集体物业存在“三合一”场所情况,2022年2月15日要求红卫第六经济社马上整改,联社党委于2022年2月22日到现场进行复查,红卫第六经济社已按要求完成集体物业“三合一”场所的整改工作。四是联社纪委已对5名经济社相关责任进行提醒谈话。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联社纪委组织联社“两委”班子成员、社监会成员按要求清退多领取的防疫工作补贴。二是联社党委已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财务管理问题严重
1.针对财务审批不严问题。联社已督促相关经济社严格执行《红卫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现已按要求把不规范凭证整改完毕。
2.针对现金管理混乱,“坐收坐支”情况突出问题。一是已对2名联社、经济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于2022年5月12日组织财务人员、社监会成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强化纪法宣传,严格开支审核把关。三是已于2022年6月15日组织联社、经济社财务人员参加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培训,不断提升村级财务和集体资金管理工作水平。四是联社、经济社严格按照《红卫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全面落实《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村务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购买物品,取消现金支出工资、费用等。五是社监会、民主理财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联社和各经济社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针对长期挂账、自制票据情况依然存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债权债务,并将债权债务催收清欠情况纳入“两委”干部的考核内容。二是对红卫福寿楼骨灰存放费、材料费等费用已规范使用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联社党委和经济社党支部对党员的学习和教育不重视问题。一是联社党委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研究具体整改措施,2022年至今以来联社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39次。二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5月20日邀请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为联社、经济社党支部工作负责人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三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经济社党支部工作会议,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台账。四是联社党委已对14名经济社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搞变通问题。一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经济社党支部工作会议,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做好组织生活记录、考勤、主题党日活动等内容,并已于2022年5月23日对经济社党支部日常党建工作台账进行督导抽查,及时了解和指出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存在的问题,筑牢党建工作的基础。二是联社党委、经济社党支部认真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明确了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的要求,2022年至今开展书记讲党课19场次。三是联社党委或相关经济社党支部已对7名长期缺席党员大会党员进行谈心谈话。
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一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经济社党支部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红卫第六经济社党支部和红卫第九经济社党支部已按程序分别于2022年5月24日和25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成立支委会。三是联社严格规范换届工作程序,认真梳理经济社党组织换届选举时间,提前6个月督促提醒经济社党组织做好换届准备;联社严格落实换届工作责任,通过专题培训方式,加强换届选举指导,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个环节、选举办法等进行全面规范。定期对基层组织换届情况进行督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
4.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联社党委已对发展党员相关档案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2月25日专门召开经济社党支部工作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规范执行发展党员程序,2022年联社党委已按程序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并已呈报街道党工委。三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5月20日邀请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为联社、经济社党支部工作负责人进行党建业务培训。
5.针对开展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联社党委督促指导经济社党支部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严格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组织好党员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政治生活和政治纪律,不能马虎应付。各经济社党支部已按要求分别于2022年3月、2023年3月完成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5月23日对经济社党支部日常党建工作台账进行督导抽查,及时了解和指出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存在的问题,筑牢党建工作的基础。三是联社党委已于2022年5月20日邀请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为联社、经济社党支部工作负责人进行党建业务培训。
(二)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联社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开展丰富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二是2022年以来,联社党委共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3次,组织集中观看了《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送礼》《党史故事|十二条党员守则》《廉洁中国|知行合一廉洁奉公》等警示教育片。
2.针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到位,未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问题。联社党委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社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各班子成员深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跟进监督整改情况,同时联社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已增设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栏,认真组织联社“两委”班子成员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开展纪律教育专题学习。2022年联社党委开展“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为主题纪律教育月活动,教育引导联社党委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3.针对存在制度缺失问题。联社已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表决通过联社《章程》、经济社《章程》,在联社、经济社章程中补充增加了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内容并严格落实。
(三)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四议两公开”程序未按要求落实问题。联社党委认真学习《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指引》并严格按照指引要求执行,严格落实村社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联社党委的组织领导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治理,并保障党员和社员民主权力。
2.针对重大事项和重要议题未落实层级表决程序问题。联社、经济社认真贯彻落实《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指引》内容和《红卫经济联合社社员代表会议议事制度》,规范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以严格的程序保证民主决策和公开监督。
(四)社监会及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履职不力问题
1.针对社监会内部运作机制未健全问题。一是联社社监会认真严格执行《区农业局关于海珠区经济联合社社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联社认真落实社监会工作台账,完善联社社监会相关考核细则,紧密结合社监会考核细则开展工作考评。
2.针对“两委”干部兼任财务未督促整改问题。一是联社已聘用专业会计从业人员从事联社财务工作,并督促各经济社尽快聘请专业财务人员,从事经济社财务工作。二是已对1名联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社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联社、经济社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红卫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红卫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二是联社督促经济社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按照联社《章程》,认真履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职责,检查监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财务活动,按时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执行监督社务、财务公开制度。三是联社已对2名经济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不规范问题
联社严格按照《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指引》,落实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工作,讨论推荐党委书记、社长后备干部培养人选。
三、下一步计划
经过前期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只是阶段性成果,仍存在不足之处,许多举措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下一步,红卫联社党委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联社各项工作开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和恒心韧劲,做到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不断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仍在推进整改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持续跟进,不拖不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推动联社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4298868;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石榴岗路16号红卫经济联合社(邮政编码:510315);电子邮箱:hongweilianshe@126.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红卫经济联合社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