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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 2023-05-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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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6月27日,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9组对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6月27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30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梳理、逐一分析问题根源。局领导班子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整改任务。各党支部、各部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根源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三大方面、11个主要问题、30个具体问题,整理形成整改方案讨论稿。2022年7月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逐条审议整改内容与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分工,并报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2022年7月11日,经局党组同意,报送整改方案至区纪委监委。经区纪委监委同意正式印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9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方案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三)全力推进整改。局党组以党建工作为核心,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压实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整改。局党组每半月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对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分类处理,逐一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严肃整改纪律。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抓手狠抓落实。7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个人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深化整改工作措施。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将严明纪律与教育引导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督查督办、逐项核实,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以点带面,把整改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推进全局工作全面提升。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不深不透问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稳就业保就业以及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抓好理论学习、政策执行和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收集整理建立“第一议题”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人社工作实效。

(二)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管大局议大事作用虚化问题

已根据我局实际,制定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办法》《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等8个制度,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各部门。从严把关提交局党组审议的议题事项,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讨论,做好会议议题、议程安排,规范会议纪要行文。

(三)社会保障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针对监督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力问题

一是已强化隐患排查,按月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保有关线索材料通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区税务局,形成工作闭环机制。二是已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建设项目工人实名制和项目参保全覆盖,督促项目为受伤工人办理建筑企业工伤登记。2022年7月,对辖区内10个项目开展了执法检查。三是加强新业态灵活用工人员参保政策宣传推广,全力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2.针对政策性补贴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在稳就业保就业方面主动作为、主动纠错,及时按最新政策进行调整,确保应发尽发。一是健全监督机制严抓风险防控,优化经办岗位设置和审核层级配置,形成人员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经办风险防控机制。2018—2021年我局多发错发的政策性补贴项目,目前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补贴项目全流程监管,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介入事中事后监管,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我区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项目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针对第三方检查、专项检查、订单式检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印发整改督办通知,推进问题整改和资金追回。三是充分运用现有信息系统,做好事前比对和事中核查,避免多发错发待遇。优化AI人工智能辅助审核系统应用,进一步提升补贴审核准确率。四是加强与市人社局沟通,及时反馈业务风险问题,通过完善系统校验功能降低补贴错发风险。

3.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提升为民服务思想认识,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二是完善工作指引,强化业务培训,换位思考,为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服务。三是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微信“指尖办”,打造“海珠人社一点通”平台,强化对企业的实时互动服务,确保人社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四是完善了局内部及与市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避免群众多次跑腿。

(四)针对支持创业就业工作乏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落差,未能有效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问题

1.针对对用工需求调研不深入,未结合实际研判就业形势问题

一是加强就业援助服务,联合社工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由社工驻点街道社区每月跟踪摸查就业失业情况,了解就业需求,组织技能培训,精准帮扶就业。2021年至2022年8月,组织服装行业职业技能培训3855人次。二是持续推广线上服装行业专业招聘平台,进一步拓宽对接渠道,培育线上招工对接习惯。三是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服装行业向线上平台进行合作对接转变。

2.针对“治欠保支”工作推进不力,欠薪问题频发问题

(1)关于未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问题

一是加强信息交流,与区住建、水务局建立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信息工作群,实时掌握相关情况。二是压紧监督核查,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并通过电话、短信、送达整改文书等方式进行催办。2022年度累计对45个项目进行催办追缴,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31份。三是对拒不按要求整改项目从严处罚,2022年度对2个未依法办理工资保证金业务的项目施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2)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每月对政府投资项目预付款和进度款拨付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向区财政、发改和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滞后拨付情况。2022年度督促3个项目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联合区住建、水务等部门每半年对在建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配合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梳理11项工作任务形成清单,并印发区治欠办各成员单位。三是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监督建设单位按时足额向总包单位拨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防止工程款与工人工资混用。2022年度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累计处罚建设项目4宗。

第二方面问题,廉政制度执行不到位,风险仍然存在

(一)财政资金管理较为混乱问题

1.针对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问题

一是严格按区财政局要求清理自有账户存量资金,2022年9月就业中心已完成清理存量资金。二是退管中心代管退管活动资金将严格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对结余资金应缴尽缴。

2.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加强现金支出管理,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二是修订印发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新增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

3.针对未按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卡结算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督促相关人员开设符合开户银行的公务卡,引导正确使用公务卡进行线下刷卡支付和线上网络支付。

4.针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严守财经纪律,加强业务风险防控。二是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报销票据、转账单据等凭证从细审核,确保拨付票据齐全、报账审批程序完整。三是加强各部门与财务中心的沟通,及时更新和核对支付记录,杜绝重复支付。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全局。严格执行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入库登记入账、资产处置等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学习培训,各部门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并做好登记,定期与财务核对固定资产财务账。二是制定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各部门。局直属单位结合各自情况参照制定本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细化、规范入库明细账,对购置的办公用品按品种、数量逐一登记入库和领用签名。

(三)食堂管理不符合规定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局《食堂管理制度》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各部门。二是按照广东省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规定,为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严格规范食堂收支。规范工会管理,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工会账户。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2023年按要求从各单位福利费中列支食堂费用。四是加强饭堂管理,每日登记用餐人数,遵循厉行节约原则,避免浪费。

(四)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用车登记和审批要求,强化日常监督。二是对相关公车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教育,及时做好公务用车审批表和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信息登记,落实落细日常公车使用台账管理。三是局办公室组织定期抽查公务用车审批表、公车加油情况表和维修申请表等,核查信息完整性,及时督促经办人员查缺补漏。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一)党建工作有弱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党建意识薄弱,党建制度不严谨问题

一是重新印发《“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小组的指导帮建和督导检查,加强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培训。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确保“第一议题”学习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并印发《2022年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党支部委员会建设,机关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活动,加强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三是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全局。

2.针对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扎实问题

(1)关于未及时补齐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问题。一是强化党建意识,严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印发《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规范组织建设。重新修订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制度,并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全局。强化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及时增补机关党委委员、支部委员,充实党务干部力量。2022年8月30日已完成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对时任机关党委相关负责人、相关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谈话提醒,督促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做实做细党员发展工作,机关党委加强督导检查,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指引、材料目录,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正规、台账齐全。针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台账资料,重新整理、及时补齐。

(3)关于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通过致电、查档、发送邮件、单位致函、上门查找等方式加大对失联党员的查找力度,及时处置了一批不合格党员。二是深入开展流动党员纪律教育,把握党员思想动向,加大对流动党员管理力度,深入谈心谈话,把握党员动向,进一步夯实流动党员管理。三是坚持分类处置,对符合转出条件的流动党员及时将其党籍转至工作或居住地,对党性修养不足的党员进行重点交谈,对不履行应有义务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置。

(二)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执行公务员转任制度不严问题

巡察期间已对该问题立行立改。2022年4月28日,经局党组研究,对任职年限长、敏感度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共调整5名部门负责人,已完成全部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将遵循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推进干部梯队建设。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力度,优化优秀干部的知识结构,助推干部快速成长,储备科级后备干部。定期对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梳理,对达到转任时限要求的,报局党组研究岗位调整情况。

2.针对高风险岗位用人违规问题

全方位梳理了社保中心岗位设置,开展内部轮岗,加大业务培训,通过调整现有在编人员岗位、培养近年入职在编人员、促成抽调在编人员返岗担任复审岗位等合规设置岗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不多问题

重新修订《廉政监察员制度》,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全局。坚持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年初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底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分析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2.针对监督执纪不严问题

切实强化内部纪律建设和窗口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市、区人社局相关规定开展经办补贴项目自查自纠、内控检查和监督检查,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各类就业补助资金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2022年开展资金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共3次,发出风险点提示和提醒函3份,开展各类监督检查9次,进一步压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降低经办人员主观原因造成多发错发补贴问题的风险。

3.针对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排名靠后且呈下降趋势问题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继续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质,督促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招聘等重点领域、敏感岗位及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对各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督查指导,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廉政监察员的作用。三是加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严肃查办涉嫌违纪违法案件。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前期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要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

(一)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始终保持抓整改落实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巡察反馈问题一项项抓好整改,一件件确保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思路,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深入查找管党治党、廉政风险防控、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健全长效机制,为巩固整改成效提供制度保障。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系统整改、一体推进,将巡察整改与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积极履行职能责任,主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稳就业保民生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持之以恒推动自我革命、自我净化,以整改实效推动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4449602;电子邮箱:gzhzrsj@gz.gov.cn;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海珠区人社局。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