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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党组
  • 2023-05-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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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13日,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9组对海珠区统计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开展巡察。2022年6月23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深入认识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是对我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会诊把脉”,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为我们进一步查找工作不足、改进工作作风、净化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契机。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增强自觉,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开展整改 

巡察反馈会后,我局于2022年7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带头深刻检讨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专题研究制定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9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巡察组反馈的11项主要问题分解成22项具体问题,并制定了33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党组书记负责“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监督不够有力”等多个问题的整改工作。2022年7月14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围绕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在会上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认真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压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我局迅速成立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党组成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工会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纪检工作的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工作,及时掌握和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收集信息、汇总整改推进情况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汇报。 

(三)细化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 

全面建立整改清单台账,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一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完成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党组书记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进展,及时查漏补缺,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并要求全局切实加强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力度,健全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各责任科室要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全面落实整改。目前,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强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在优化规章制度的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审议并通过了《海珠区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海珠区统计局数据质量监测办法》《海珠区统计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堵塞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工作要求不到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学习统计系统重要文件不深不透

1.针对传达学习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2022年7月25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国家统计局传达学习习近平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等开展集中纠治,切实做到“四个必查”,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二是2022年8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要求全局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要加强学习《实施意见》《管理办法》《适用规则》,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增强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监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聚焦当前,努力发挥统计专业职能优势,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预警预判工作。三是今年3月21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学习研讨不深入的问题

局党组多次作出工作要求,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一是印发了《海珠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海珠区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制度保障。二是2022年6月在海珠区区管干部专题培训班讲授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2022年7月局党组学习研讨了上级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精神。接下来,我局计划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纳入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三是继续加强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制度的学习和贯彻,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争取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

(二)开展统计调查前瞻性和精准性不够,发挥决策咨询和参谋助手作用不充分

1.针对统计监测职能发挥不足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上级部门要求,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定期向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报送有关情况。二是根据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和探索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重大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情况和案件查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研究推动和改进监督工作。

2.针对统计监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根据上级最新的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重新修订完善《海珠区统计局数据质量监测办法》。同时在重点指标“劳动工资”中增加“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双指标行业。优化统计监测内容,从月度监测、年度监测、风险监测、名录库监测、宏观监测五个维度进行监测,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案件承办人员无统计执法资格的问题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由2名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跟进执法全过程。我局符合条件的4名同志按照上级安排于今年2月中旬参加了2022年国家统计执法考试,其中3名同志通过考试,为充实执法力量打下基础。

2.针对执法程序有缺项,没有履行法制审核程序,直接由执法科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

自2021年以来,我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已增加法制审核程序,同时加强案件审查、审理工作,完善案件讨论和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等环节。

3.针对案件文书不完整,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处罚对象的名称,没有按要求填写当事人姓名、企业名称和地址等有关信息的问题

已修改完善2021年的行政处罚卷宗。今年根据广州市统计局下发的最新文书版本要求,我局针对统计执法文书进行补充完善。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及司法部门沟通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和水平;加强案卷自查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4.针对行政处罚力度偏轻,执法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规则》的问题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积极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法治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及司法部门沟通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和水平。二是加强案卷自查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在2022年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我局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2022年全年对60家调查单位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30家调查单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经过集体讨论和党组会研究,对其中两家调查单位进行立案处理,予以警告处罚并公示,充分彰显统计法威慑力。

第二方面问题,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一)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

 针对违规将机关食堂收支账设在局工会账户,长期将福利费转入工会账户用于食堂开支的问题

局党组听取2022年上半年局工会经费和饭堂经费收支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终止向局工会账划拨福利费用于食堂开支,改由局机关账开支食堂费用。

(二)资产管理不严谨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我局根据《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财通[2022]19号)的最新办法要求,形成《海珠区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转移、回收、修理、报废等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因机构改革,我局目前正在对接有关单位,做好固定资产调拨等工作。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做好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度宣传,增强全员资产管理意识。

2.针对固定资产未按要求每年作实物盘点的问题

我局于2022年6月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建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制定固定资产清查方案,逐级逐步推进清查工作,已完成部分固定资产实物盘点。

3.针对办公用品管理不善的问题

经2022年8月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了《海珠区统计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完善办公用品出、入库管理,要求从严从细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入库、领用等环节的手续和流程,坚决堵塞管理漏洞。

(三)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针对区统计局2020年2月印发的《海珠区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广州市和海珠区公车管理规定相违背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用车管理制度。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删除了原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第二项规定,重新印发并执行《海珠区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二是严把用车关口,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每个环节落实,确保落地有声有质。三是强化公车使用情况监督。不定期检查各车辆近期使用情况,及时公示公务车辆使用情况,形成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确保管理制度在执行中不走样,形成良性用车习惯。

第三方面问题,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一)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党建引领统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业务融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坚决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找准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切合点,确保将党建与统计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海珠区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紧密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班子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对照检查,找准查实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如期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并按要求向区直机关工委呈报相关请示。2022年,转正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

2.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提高党支部组织力。二是继续做实做细做好局党支部会议签到工作,严格落实党员大会记录规范标准。2022年局党支部召开了3次党员大会,每次会议均做好签到考勤表并整理至会议记录中。

(二)执纪监督不够有力

1.针对纪检工作人员监督执纪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重点学习,并积极参加局统计业务制度、专业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2022年海珠区统计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开展法规学习、放映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为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统计执法权力,更好地履行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职能,树立统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制定《廉政告知书》,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针对纪检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问题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022年围绕重点工作、廉洁过节、任前廉政谈话等方面开展109次提醒谈话。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坚决预防和惩处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腐败行为,维护数据的真实可信。三是从今年起,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进行监督,向被检查对象发放《廉政告知书》接受其监督评议,2022年发出《廉政告知书》96份。

3.针对没有结合实际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措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海珠区统计局2022年纪检工作要点》,坚持每年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工作要求,落实层级管理。二是梳理全局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制作廉洁文化走廊,包括“廉政篇”“信念篇”“为政篇”“敬民篇”“修身篇”等内容。

(三)干部队伍建设不完善

1.针对干部队伍结构较单一,综合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不足,交流轮岗较少的问题

完善多渠道培养、发现、使用干部的工作机制,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根据职数空缺情况,结合职位专业与能力需求、干部队伍结构以及人员情况综合分析研判,2022年3月职级晋升一级主任科员2人,4月完成服务业调查中心主任选拔任用工作,8月完成服务业调查中心专技十级岗聘用工作,9月职级晋升三级调研员1人,2023年1月完成服务业调查中心副主任选拔任用工作,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二是2022年8月完成2022年选调生的考察、公示、录用工作,充实了统计干部队伍,为我局注入新鲜血液。三是2022年交流轮岗8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各方面能力素质,充分挖掘干部队伍潜能,推动干部资源合理配置,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针对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加强与上级部门、编制机构的沟通,狠抓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配强配齐统计执法人员。2022年5月,经区委编办同意,我局增加了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实现全区统计执法专项编制从无到有的零的突破,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目前巡察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以及全面彻底整改还有一定差距。区统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建章立制收紧制度笼子,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一是持续推动深入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和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文献,继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全力做好贯彻落实。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全局工作的总指引总遵循。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党组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全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加强自身建设,在区纪委监委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监督执纪意识,用好“四种形态”,全面提升我局正风反腐和作风建设水平。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一是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统一思想,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二是坚持规范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落实好干部标准前提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规范选人用人流程。三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注重培养年轻优秀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持干部队伍活力。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使用、交流、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工作绩效。 区统计局党组将在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把抓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落实好,并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等结合起来,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努力以巡察整改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4383302;邮政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9楼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邮政编码510260;电子邮箱tongjiju2019@163.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党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