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巡视巡察 > 巡察整改情况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信访局党组
  • 2023-05-12 16:00
  • 【字号:大
  • 小】
  • 分享到
    分享到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6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6月27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由局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处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撑。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局党组按时将整改方案报区委巡察办。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问题,逐项分解,细化具体任务,明确了整改措施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三)加强跟踪督查,务求取得实效。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反馈机制。对问题整改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监督,对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不足和需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有些问题整改不到位和整改进度慢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确保整改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执行上级决策有差距,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专项整改重视不够

1.针对局党组学习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深不透,对专项整改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2022年8月23日局党组再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自学,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专项整改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敏感性。二是2022年8月23日组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集体谈话,提出工作要求,帮助提高思想认识,引以为鉴。三是对前期关于“砍伐城市树木”的信访件重新进行梳理,跟踪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形成工作台账,总结经验得失,举一反三做好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多为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2.针对没有将专项整改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的问题。

局党组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前期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认真反思,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对专项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为促进全区信访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不够有力

1.针对化解信访专项件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为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提高我区专项件的化解进度和化解质量,强化督查督办,要求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组织案情核查、协调研究、督促落实和跟踪管理,已于2022年6月21日完成化解任务。二是督促各单位抓紧办理,经过攻坚化解,我区在2022年6月21日办结国家交办的396件专项件,据市信联办2022年8月8日通报,我区化解进度和化解质量排在全市第一名。

2.针对重复信访占比较高、一次性化解率较低问题

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执行“日清日结”的工作要求,变被动接受信访为主动介入破难。同时细化信访工作责任清单,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对重复访和越级访较多的街道及部门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层层压实责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群众满意。根据2023年3月15日市关于2023年信访工作考核主要数据通报,我区满意度工作,综合效能得分89.42%,排名全市第1;初次信访事项综合办理效能99.55%,排名全市第1;进京越级访同比压减50%、到省集体访同比压减61.5%、重复访数量同比压减19%。

(三)政治理论学习要求不高,“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1.针对“第一议题”学习不规范问题

班子成员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全面系统学,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成效,真正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参照区委做法,“第一议题”学习后第一时间形成会议纪要,把学习贯彻落到实处,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形成党组班子会议纪要、局务会纪要29篇,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人员未能做到全覆盖问题

对没有参加专题学习执行驻京任务的人员进行及时补学,落实补学台账和学习心得备案存档,切实做到全员覆盖。

(四)巡察整改不够重视,落实整改不够彻底

1.针对未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

局党组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按要求做好充分准备,会中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细查问题、深剖原因,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坚持分类施策,逐项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对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未彻底整改问题

一是完善修订了《区信访局经费支出审批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巡察提出的问题,对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一律要求附上酒店的住房明细,确保差旅住宿费使用安全;二是针对财务报销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再次重申经费使用管理规范;三是对于差旅补贴费用不再使用现金形式报账,一律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发放给个人;四是为避免长期在同一地点采购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对定点采购单位重新进行考察,已重新选择东方福利网、华润万家超市作为购买慰问品等供应商。

第二方面问题,权力运行机制不完善,传导责任压力不足

(一)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未及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具体措施

1.针对局党组传导责任、工作监督、行使责任追究建议权主动性问题

针对职能管理部门、街道在办理信访件中存在适用依据错误、书面答复不规范、监管职责范围内问题未予回应等问题,区信访局参照市信访局的做法,对责任单位发出《工作建议》或《处理意见》。2022年以区信联办名义发出《提醒函》157份、《督办函》36份、《改进工作建议函》19份、《追究责任建议函》1份;2023年截至3月31日,发出《提醒函》39份、《督办函》2份。

2.针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具体措施存在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落实”活动,统筹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培训计划、印制宣传材料,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规定入脑入心、落地见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严格落实《广东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日常业务各项工作,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2022年办理信访事项4037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办理初信初访2114件,纳入日清日结1812件,群众满意率97.12%,重复访率同比下降13.47%,国满件、省满件综合工作进度和满意率综合得分排在全市前列。2023年截至3月31日,我区满意度工作,综合效能得分89.42%,排名全市第1;初次信访事项综合办理效能99.55%,全市第1;进京越级访同比压减50%、到省集体访同比压减61.5%、重复访数量同比压减19%。

(二)宗旨意识弱化,对涉及民生的信访事项把关不严

针对区信访局前台接待、登记和审批把关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前台接待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做好提醒谈话和以案说法;对前台每日来访台账原有格式进行改进,新的台账项目包含日期、序号、信访人、联系电话、人数、诉求概况、接访人、接访情况及意见、科室负责人意见等9栏;二是每日来访台账由当天负责接访的工作人员填写,必须保证一个不漏、实事求是地详细登记,要耐心倾听信访人诉求,并当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及拟转办单位,如实际受理转办情况有变化,应电话告知信访人并做好登记;三是科室负责人对每日来访台账及时审阅,对拟转办信访事项签批转办意见,对重大来访事项或特殊事项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四是对于每日来访台账及拟转办信访事项签批意见要扫描保存至电脑存档。

(三)风险意识不强,第三方系统维护人员参与信访业务

针对局党组对工作信息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对网信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提出工作要求,做好监督管理,运维人员不得参与信访业务的办理、催办服务等业务工作。二是与局第三方系统维护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协议,确保信访核心业务安全。三是做好对运维人员保密宣传教育,提出工作要求。

(四)落实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

1.针对部分内部制度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

一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严肃决策规则,防范超范围决策风险,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加强班子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问题党组研究,集体决策。

2.针对经费支出审批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完善修订了《区信访局经费支出审批实施细则》,对开支超过1万元项目,严格落实局党组会或班子扩大会议讨论,财务经办人员在每次报账时必须附上党组会议记录或班子扩大会议记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针对重要事项决策未形成会议纪要问题

一是对办公室负责人、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形成会议纪要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自2022年3月开始,局党组已要求党组会议参照区政府常务会的模式进行,每次都出电子版会议纪要,并下发至各科室。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形成党组班子会议纪要、局务会纪要29篇。

(五)采购管理制度缺失,选择随意性大

针对采购管理问题

一是2022年8月31日,局领导、各科室负责同志及财务经办同志通过办公系统学习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典型违规问题的通知》,加强了对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的认识,积极与区机关事务局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区的相关规定实施,确保采购行为合规。二是经过三方比价、了解区属其他单位在选择购买慰问品的商家,经党组研究,中秋、国庆慰问困难信访群众的慰问品通过华润万家超市采购,工会会员慰问品通过东方福利网采购。

(六)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报销凭证不规范

1.针对出差费用报销问题

一是针对出差费用报销凭证问题,对出差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所有住宿费用报销均需附上由酒店提供的具体住宿明细;二是完善修订了《区信访局经费支出审批实施细则》,对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一律要求附上酒店的住房明细,确保差旅住宿费使用安全;三是针对租车费用问题,规范签订具体租赁合同,附具体租车明细,完善租车审批手续。

2.针对慰问品签收管理问题

自今年中秋节慰问困难信访群众开始,要求街道、部门做2次签收:一是领取慰问品的由单位统一签收,二是发放慰问品要由信访群众逐一签收,报我局存档保管。

(七)日常管理有薄弱环节

1.针对公章使用管理问题

一是对办公室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开展了批评教育,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公章使用要履行登记手续,用章人要在文件经负责领导审批后,再到办公室填写好《海珠区信访局公章使用登记表》,标明用章日期、公章名称、使用科室、数量、用途、使用人、审批人等内容。三是办公室人员做好监督管理,做到应登尽登。

2.针对档案室管理问题

一是对办公室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创新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学习《档案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员职责、归案、调阅、管理等制度,制定《档案(文件)借阅审批单》《区信访局档案室管理登记表》,使档案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档案员的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重要性认识,提高其档案管理业务知识专业化程度,增强对档案管理流程的熟悉程度,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

第三方面问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

(一)组织生活不够规范

1.针对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要求问题

做好会议准备,做到“四必谈”。民主生活会前谈心交心要充分到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力求把问题谈透、思想谈通,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打下前提基础,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开展谈话32人次。

2.针对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问题

规范组织会议,切实“洗洗澡”。力改批评与自我批评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情况,细化会议安排、规范做好固定动作,要求每名党员始终保持认真的态度,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正面交锋,真正触及到思想灵魂。

3.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

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全面、具体、规范。规范“会议录音、整理、参会班子同志审核、存档、查阅以及决策事项落实督办”工作流程,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形成“三会一课”会议纪要21篇。

(二)选人用人推荐环节不规范

1.针对回避制度执行问题

一是于2022年7月19日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检视存在的不足,在日后工作中抓好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公务员执行考试录用、聘任、调任、领导职务与职级升降任免、考核、考察、奖惩、转任、出国(境)审批等公务时,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等。

2.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在组织会议中,从主要领导个人做起,严格按照议事规则组织进行,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要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欠缺

1.针对区信访局近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评估系统填报工作,指定专人填报党风廉政监督系统,按照要求部署开展提醒谈话、检查和批评,规范台账存档和系统填报,提高考核成绩。根据2023年3月24日海珠区党廉办关于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的通报(海党廉办〔2023〕1号),2022年我局得分89.06分,信访工作成效被编入总结报告。

2.针对谈话工作不规范问题

规范做好谈话提醒工作。领导干部带头与其他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检视问题,查找原因,整改落实,确保实际效果;对近3年提醒谈话情况进行自查,对漏签的情况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今后的谈话提醒工作流程和要求,做好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工作。2022年开展谈话32人次。

3.针对警示教育不够到位问题

加强警示教育。2022年7月22日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剖析超额申报出差补贴等涉及财务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有关同志就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做对照检查,局党组班子成员再次重申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兼职财务人员参加会议并明确具体要求。以身边人、身边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的作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单位财务规范管理的思想堤坝。

(四)队伍管理不规范,抽借调情况严重

针对人事管理和抽调借调问题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抽调借调适用范围及程序要求、抽调借调期限要求、抽调借调人数要求以及纪律要求进行对照整改。对超期限、超人数抽调借调到局其他科室工作的一律返回本职岗位工作;对符合抽借调要求,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办手续。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局党组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虽取得初步效果,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

(一)及时总结提升,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控,强化纪律约束,确保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信访工作走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9088201;邮政信箱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东门海珠区信访局、邮政编码510300;电子邮箱84414187@163.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信访局党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