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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海珠区纪委监委
  • 2024-05-1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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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5月31日,海珠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各部门分工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细化整改任务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做到遇到问题不回避、分析原因不推诿、解决问题不拖拉。收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7月13日在局党组会上研究通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海珠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巡察问题清单,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间,明确责任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查根源,纠建并举,建章立制,形成台账,做到整改措施与反馈问题一一对应。在解决问题的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建章立制工作,经过数轮修改形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强大动力,持续推动制度管人管事常态化、长效化。

(三)全力推进整改

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分析存在问题,2023年7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又认真从理想信念、党章意识、纪律观念、履职能力、责任担当等方面查找原因深挖根源,明确了整改的目标方向和具体措施,逐一剖析,并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未完成事项的落实。

(四)严肃整改纪律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利用会议、谈话等时机,经常重温总书记上述指示精神,并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等时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认识到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整改,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贯彻巡察整改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我区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 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落实政策要求有偏差

(一)落实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要求不到位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活动。“七一”前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七一为党写一封信”主题活动,立足实际工作谈感想。三是强化结对共建意识。进一步树牢安全观念,增加党建引领城中村改造自选动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共建治理并报送共建工作的情况总结。四是牢固树立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意识。利用“七一”“八一”等重要时机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困难退役军人、军烈属、军休干部以及其他优抚对象。

2.针对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研究不深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管理机制》。二是将省厅下发的适龄未就业人员名单转发至各街道,根据上级要求,每月底复盘当月帮扶解决情况并报送市局。三是与各街道、区人社局等部门加强联动,每年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不少于两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退役士兵群、工作群等方式及时推送、转发招聘信息。五是适应性培训期间,创新设置技能课程并组织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

3.针对军休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督导不力问题。

一是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一次谈话提醒;二是立即组织办公室和安置组开展一次针对军休所的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查纠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督促协调解决军休所军休三部消防泵系统故障和自动报警、防排烟系统无法运行等2项问题;天台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共用的问题,现生活用水已改为直供水,原水池仅用于消防,已不存在共用问题。

(二)履行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不到位

1.对制定工作制度不及时问题

一是按要求印发执行相关文件,《海珠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3份文件于2023年8月22日正式下发。二是针对跟进不到位的情况,已对经办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经办人员继续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

2.针对督促整改责任未落地问题。

经区委巡察组指出后,已对未书面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的8个单位进行整改工作“回头看”。上述单位均已将最新的整改情况报告提交至我局。针对此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相关责任人加强工作请示汇报,优化工作方法和执行措施。

3.针对落实会议要求有缺项问题。

一是开展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到位情况自查,自查结果已以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二是将人员到位要求,即“编制人员全部到位”列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绩效考评办法》,作为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和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依据。因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情况不理想被通报的街道服务站,已完成新址搬迁,硬件设施均已经达到标准,建设情况理想。

(三)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到位

1.对督促落实编制人员在岗不力问题

一是细化职责分工。结合局、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和人员现状,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会议对服务中心现在岗人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重新梳理、厘清在岗人员任务和职责分工,并形成《服务中心人员分工表》,从而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增加工作人员加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力量。充分发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能动性,在细化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对服务中心在编人员进行调剂,进一步明确服务中心纪检、党务、财务、人事工作负责同志,11名编制已全部优化。

2.针对组织全员业务培训不经常问题。

一是每季度召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会议,对服务站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二是持续积极发动街道服务站站长、业务骨干、工作人员参加市局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三是根据《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要求,每年组织两次下跨社区一级的业务培训;四是结合工作实际需要,通过线上教学形式进行培训,已购入考试宝APP,后期拟发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线上考学培训。

3.针对督导退军站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对入职2个月后仍然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向第三方公司提出更换;二是要求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抓好内部业务培训,并将该要求列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绩效考评办法》;三是多次对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就业创业、业务培训等工作台账的建立进行指导,并随机检查。

(四)上一轮巡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1.对“差旅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出现反弹问题

截至2023年10月,本部门差旅费预算未出现超支情况。下一步,财务组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增强预算意识,将2024年度预算做细做准。

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军休所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合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军休党员党费收缴使用不合规问题已在2023年5月立行立改,由军休干部本人直接按标准交纳党费。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等台账资料的检查指导力度,要求各部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目前军休各部已按总支、支部、支委、书记讲党课分类别进行会议记录。

3.针对“发放核对不严”“大额使用现金风险大”“微信公众号运营合同监管不到位”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建立起优抚对象生存状态月度确认制度,每月初由街道工作人员人工核实,确认优抚对象生存状态并及时上报,及时准确掌握我区优抚对象生存现状。二是加大使用海珠区人口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殡葬数据对碰频率。每月多次开展对碰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三是加强发放对象的信息核对,组织定期“回头看”,及时检查发放情况。四是从2021年春节起,节日慰问及平时各项慰问金发放均采用发放到实名银行账户形式,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限制大额使用现金。五是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限制大额使用现金,各项经济业务均采用转账和公务卡支付,已基本做到0现金。六是《COMMS退役军人优抚与干部补贴管理平台软件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合同》金额目前已支付,双方均无异议。

第二方面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够有力,履行工作职责有短板

(一)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教育整顿学习会议上组织深入学习谈话相关制度文件。二是针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情况,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重新下发《市党廉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在职工作人员、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学习,加强对谈话统计口径的把握,提高统计数据准确度。

2.针对保密意识及管理缺位问题。

一是已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制定局保密规章制度,明确密件呈批、管理等相关流程,严格涉密文件管理。

3.针对军休服务保障有不足问题。

一是军休二部及90%的业主已与维保公司签订合同并缴费。二是已向军休干部吴某本人解释说明原因,取得其认同。已在“全国军休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对信息进行更改,已核对无误。同时,军休所所长已对相关经办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工作数据统计不严实问题。

一是增加3名工作人员协助统计,做好数据抽查,经抽查各街道报送准确率为71.70%;压实街道报送数据责任,对数据报送不准确的,进行提醒。二为解决数据概念混乱情况,中心协助街道厘清失业人员概念,明确统计口径。三是修订《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管理机制》,该机制已提交局统筹管理。四是组织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统计知识,切实掌握统计方法和要求,将统计知识列为常态化培训内容之一。五是已在教育整顿学习会议上组织深入学习谈话相关制度文件。六是重新下发《市党廉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在职工作人员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学习,加强对谈话统计口径的把握,提高统计数据准确度。七是针对谈话数据统计出现偏差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为民服务履职尽责不够

1.对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有差距问题

对照文件和实际情况,核对租金减免标准,与最终承租方逐户核实租金减免情况。截至2023年10月,应减未减租金已经全部减免到位。

2.针对应急救助资金“应急”不给力问题。

一是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熟悉应急救助资金申请人员范围、申请条件、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严格审核标准,把好出口关,对银行卡号、限额情况等细致核对,减少被上级退回概率。三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四是持续跟进应急救助资金审核进度,及时向申请人反馈相关信息。五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申请省应急救助资金相关事项的通知》至各街道,进一步规范应急资金的申请。

3.针对养老保险接续存不足问题。

一是针对放弃补缴人员,办理社保接续基于自愿原则,个人可以放弃补缴,有历史台账记录其放弃情况。二是针对个人不签放弃声明也未缴费人员,当时在书面通知个人缴费时已经明确写明,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且在后续多次提醒下仍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缴。三是针对剩余申请人员,在核实个人档案或安置材料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属于可以办理的人员范围。巡察指出未成功接续人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对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内控小组工作人员业务政策学习培训。二是立行立改调整局内部控制小组人员,全方位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内控小组工作范围、程序,推进完善内控工作相关制度,对操作性不强的制度进行细化完善;通过党组会重新研究修订《财务工作事项》,进一步规范各类支出和审批手续,严把财务审核关,为全面发挥内控管理作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2.针对监督机构履职不充分问题。

我局已按要求调整局内控工作小组成员,将纪检干部列为内控小组成员,对内控工作小组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内控小组工作的正确实施。

3.针对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2023年双拥工作经费单独列项,没有列入机构支行保障经费项目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合并管理,做到了分类分项,专款专用。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缺漏问题。

一是针对该项整改问题进行专题会议讨论;二是建立了资产出入库及处置台账,形成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将部分资产逐一在系统进行拆分后重新贴标,提高闲置固定资产利用率。

(四)对“一所一中心”指导监督不力

1.对对“一所一中心”建章立制指导不力问题

军休所已制订军休服务保障、资产及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由军休所行政会议审定并实施。服务中心已根据《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沟通交流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疑难问题化解制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平台使用管理和信息更新制度》《舆情信息上报制度》《资源共享制度》《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绩效考评办法》《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2.针对对服务中心运行督导不力问题。

一是按照星级示范创建标准为工作人员制作统一制式的服装,同时通过中心工作例会督促工作人员根据规范着装。二是上岗挂牌已更新完毕。三是立行立改规范此后的会议记录和纪要。

3.针对对军休各部大院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各军休部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场地开展军休文体活动。二是军休一部已在军休大院内划分汽车和电动车停车区域,并在大院公告栏、各楼楼梯口张贴《规范停车倡议书》;召集门岗召开大院管理会议,明确门岗责任,强调做好大院停车引导工作。三是军休二部监控已完成安装并验收。四是军休三部、四部档案室内已按照要求将不符合档案室管理要求的物品清理。

第三方面问题,发挥领导班子作用不够充分,深化党建引领有弱项

(一)党组研究决策不严谨

1.对党组会议统筹安排不科学问题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组织各业务科室及属下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专题学习。党组会议调整为每月原则上召开1次,确保在会前充分酝酿议题的情况下,有计划、科学地召开局党组会议。

2.针对对待党组会议决议不严肃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党组会议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二是严肃对待党组会决议。通过培训会议等方式再次强调工作纪律,形成党组会决议事项督查督办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定期收集局党组会议题落实情况,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3.针对未经批准变更科室职责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相关人员,逐条研读“三定方案”内容,进一步熟悉部门内设机构在工作职能、职责分工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明确职责边界,确保更好地履职尽责。二是厘清职责。局班子领导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部门融合、职责交叉等工作难点进行梳理,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以“三定”规定内容为标尺,明确党建、纪检、宣传、保密相关工作为办公室职责。

(二)人事工作管理不严格

1.针对“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问题。

一是明确职责。建立“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分管领导终审—干部本人复核”责任制,使各环节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核实核准每一份档案。严格对照区委组织部《中共海珠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海珠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手册》等标准,局办公室对全体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逐页、逐项审核,对“三龄两历”信息逐一采集、登记、复查、核对。二是复核更正。对复查发现已完成专项审核人员中认定数据有异议的人员信息重新再次复核,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手册》标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进行更正反馈。

2.针对聘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规章学习。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人事干部及属下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传达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退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认真研读。二是定期检查梳理。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班子领导牵头带领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人事干部对开展聘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对属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任时间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登记表》。三是细化聘用流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局办公室制定了《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作流程》并下发属下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期满后办理续聘的手续,形成规范聘用工作的长效机制。

3.针对借调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检查摸底。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印发<海珠区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严格规范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调、借调工作,对借调期已满的进行限期返岗,对因单位工作需要且符合调动条件的干部按规定办理手续。二是建立人员台账。根据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完善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台账材料归档,建立《抽借调人员明细表》台账,对所有借调人员实行专人跟踪管理。

(三)党建工作抓得不严实

1.对职能履行不充分问题

一是结合换届工作,于2023年10月初开展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报告会,分管领导听取汇报并点评。二是开展党务干部能力调研,发布问卷星,摸清短板弱项。三是建立完善与区委党校对接协调机制,明确授课方式、时机、内容以及对接科室等,确保局机关党委党校运行顺畅,制定局机关党委党校授课计划与工作方案。四是针对职能履行不充分情况,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已对党务干部进行谈话,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

2.针对推优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了《中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四章,充分了解掌握文件精神与推优程序。二是对各党支部有关推优的会议记录进行自查,经核查,无其他类似情况。

3.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谨问题。

一是强化党支部委员的教育学习,制作发展党员入党流程及培训学习文件,下发到军休所各支部,军休各部已组织在职党员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党员发展相关流程。二是军休一部支部书记对经办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其工作责任心。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继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学习成果积极运用到工作实践之中,带领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始终用“好干部”标准,用立身做人的基本道理、用反面案例,塑造教育和警示大家明事理、知是非,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掌握思想脉搏,及时解决现实思想问题。三是发挥党组织功能作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确保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管理中。

(二)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

一是高标准完善“三个体系”建设,推动保障体系由“有”向“优”、移交安置由“量”向“质”、优抚褒扬由“全”向“精”转换,促进退役军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广泛开展“红棉老兵”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拓展“兵支书”系培养工程。二是注重瞄准部队需求扎实开展双拥工作,以创建省双拥模范区为牵引,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紧盯前线前沿抓好拥军支前保障,着力解决部队“三后”问题,不断推动军地共建共融发展。三是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处理信访诉求,坚持“主动作为不越位、遵规守策讲文明”,坚持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抓实管理教育,坚持问题导向、任务牵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职责、主体、内容、方法、节点、效果、形象、安全等工作思考量,理清思路、调整步伐、统一指挥、创立品牌。二是促进能力提升,认真学习研究退役军人工作新形势、新问题,围绕岗位需要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传帮带,拓宽工作视野,日常工作中多交任务、多压担子,让干部在完成大项任务中历练成长,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三是聚力拴心留人,积极为干部搭建成长成才平台,充分考虑干部专业、专长,统筹分配到适宜岗位,力争做到人尽其才,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干部的成长进步愿望,确保人人有盼头、个个有奔头,最大限度凝聚干事创业的向心力。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

一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经费的管理,建立廉洁自律长效机制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照日常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结合工作实际,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事、财务、行政、组织管理等方面制度。三是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研究、部署、推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持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1952856;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108号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编码510220;电子邮箱hztyjrs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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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