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含代管的区红十字会和区计生协会)进行了巡察,对区属医院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2023年6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局党组第一时间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全过程部署、督办、推动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牵头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同时,因部分整改任务涉及区内其他部门和街道,我局第一时间将需协调解决事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等逐一函告相关单位。
(二)细化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做好本次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关键,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将巡察发现的三大方面33个问题逐项分解细化成148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个性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建立三级责任人制度,将整改事项压实到分管领导、科长、经办人,抽调专人负责跟进、督办、协调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形成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措施到位,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全力推进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局党组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再梳理再更新,对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进行了全面学习和解读,对上级部门提出的具体任务指标进行了再细化再分解,针对我区医疗卫生领域现阶段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方面进行经验总结,对目前还存在短板不足的地方进行原因分析、市场调研、对策研讨,形成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严肃整改纪律,巩固巡察成效。局党组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到各个方面,坚决站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本着“诚恳接受、检视自身、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的态度对反馈意见全面认领,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对照、逐项整改,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坚决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破局攻坚能力不强,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强问题。一是已建立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学习的内容、频次、参加范围以及学习形式进行全面规范。二是已指定专人跟进“第一议题”学习,负责学习内容的提前整理、领学领导的具体安排以及学习过程的记录等事宜。三是已借鉴区委区政府的学习安排,制定了我局“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并已按要求落实学习。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一是全面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依托区—街—社区三级公共卫生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架构,建立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通过部门协作、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持续推进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建立慢性病防控队伍,打造区域“1+1+N”医联体6个、专科联盟14个,提升专业水平。完成对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全面覆盖督导,召开海珠区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工作推进会,推动落实慢病管理、传染病防控等为主的街道疾控职责,约谈项目进度较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是稳步推进慢病性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通过以评促建、以建促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慢病综合防控工作网络体系,紧扣建设标准所涉及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全面提升海珠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综合管理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海珠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专业服务管理及队伍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紧盯难点堵点,细化目标任务要求,明确部门职责要求,强化专业业务指导,紧抓各项措施落实。组织召开海珠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专题会议和街级交流座谈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每月印发重点项目工作通报至各部门、街道,定期开展对辖区街道全覆盖的专项督导检查,持续跟进各街道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四是通过科学设岗、优化招聘等方式,全力推进基层精防医生配齐配强,定期组织基层精防医生、街道居委精防人员开展工作培训。全区已按200:1比例要求配置精防医生,组织每周市级培训参训十余场,对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发病报告工作进行半年督导。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不足问题。一是建立卫健系统保密工作制度,并已对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开展抽查。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保密责任书,邀请相关专家现场授课业务培训,进行了保密工作警示教育,在全系统营造懂保密、重保密氛围。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不足问题
4.针对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区妇幼保健院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巡察反馈意见,完成新《章程》的修订,明确党总支委员会、院办公会议职责权限及“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二是局党组每年均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工作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中,指导区妇幼按照市的文件要求压实到位,持续推动区属公立医院管理效能更进一步。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到区级绩效考核,不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印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并在党组会上明确各科室责任。四是按要求推进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成立党委事宜,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5.针对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不好问题。一是以区中医医院作为医疗集团牵头单位,成立海珠区影像中心、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与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协议,进一步整合资源,为居民提供更优质医疗服务。继续加强和区内三甲医院交流,专家巡诊指导、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创建等医联体构建工作持续落实落细,区属医疗机构业务水平和专科水平双提升。二是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牵头成立的海珠区糖尿病防治中心正式挂牌运作,召开系列培训会议共同探索以质量为中心的糖尿病健康管理模式。三是成立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智慧健康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信息化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推进海珠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健康一体化项目建设。按规定流程先后完成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健康一体化系统、区中医医院、区口腔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智慧健康一体化系统的项目可行性分析、立项、招标等工作,3家专科医院将陆续于2024年完成本单位的一体化系统建设。四是重新制定“以点带面”上线方案,以成功上线的试点单位为地域中心,带动周边单位上线。上述项目按照建设方案序时完成建设后,将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开展评级工作,从而打造海珠特色的智慧健康服务。
6.针对中医药事业强区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已增加专项经费支持赤岗和凤阳中心进行中医馆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达到45项目标,已经完成区属医疗机构重点专科考评,已推荐区中医医院3个学科参加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评审,其中骨伤科获评。二是已完成海珠区优秀中青年医师评选,共88人,其中中医22名。三是广州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试已完成,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
(三)持续深化公共卫生体系改革有不足问题
7.针对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已完成制定并印发区级、街道和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和区级八大防治专项小组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将各街道公卫委实体化运行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街道类)指标内容,压实各方责任。印发创建工作任务清单指导各街道落实执行,并加强督导考核工作,创建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果获得市专家组一致认可。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技术培训,并组织开展优化生育工作研讨会、登革热防控技术培训、居民健康素养知识竞赛、基本公卫技能竞赛等活动,持续提升工作人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能力。三是为保障各街“五好”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在广州市先试先行,率先拨付街道公卫委工作经费用于全区18条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实体化运作、阵地建设、宣传推广、会务培训、品牌打造等工作。四是联合组织开展海珠区第五届优秀家庭医生团队评选活动和海珠区第五届居民健康素养知识竞赛活动,并在广州市第四届五星级家庭医生团队遴选活动中,海珠代表队包揽前三名,取得良好成绩。
8.针对传染病应急能力不强问题。一是积极推动海珠区疾控中心异地重建项目,下一步继续按照海珠区城市更新改造涉及相关区域进度推进,同时区疾控中心拟租赁周边的一栋楼房作为临时工作用房。区疾控中心始终严格按照生物实验室安全相关要求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通过短期优化通道设置、流程设计等短期优化防范安全隐患。二是目前海珠区中医医院现有ICU重症床位已达到标准,并持续推进扩容;经专业机构多次研判,在全区范围内选定省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我区的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以提升传染病重症救治能力。三是已完善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管理机制。
9.针对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存在底数不清、保障不强、管理不好等问题。一是下发物资管理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完善修订物资管理制度、梳理物资台账、严控采购流程、规范内控机制、完善仓库管理和加强物资储备,目前局物资保障组和局属各单位都按要求整改落实。二是制定仓库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日常采购工作和采购后的仓库管理工作责任人,由科室负责人每月核对库存并签字确认;药物器械的发放明细均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规范领用流程。三是个别存储不规范的单位,已开展相应整改。各单位对2020以来的物资台账已经梳理完毕,做到台账清晰底数明确。四是修订我局物资目录,并对区疾控中心、区中医医院、区卫监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急物资进行摸底调查并对照要求及标准进行比对,制定并下发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的通知至卫健系统各相关单位。五是疫情期间采购的高清半球摄像头,已收集到基层单位的使用需求,按实际需求调整调拨。
(四)持续深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改革有不足问题
10.针对执法改革存在“一放了之”现象问题。一是区卫监所已制定街道联络员制度及下沉街道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结合日常工作组织街道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参与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的街道案卷评查活动。后续将持续开展各类下放职权的业务培训,区卫监所也将持续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大案要案主动介入,主动联合市场、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开展联合行动,立案查处代孕相关的案件。二是加强打非部门联动,2023年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相关通知,建立并完善了海珠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架构和机制。截至2023年9月,区打非办已制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已完成对海珠区全区摸查发现存在疑似非法行医点的专项联合整治,对巡查期间发现的涉及部分街道存在非法行医现象,均组织街道开展夜间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行医。区卫监所同时改进执法方式,并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夜间执法、错时执法。
11.针对备案管理“放管服”有偏差问题。一是已经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公共场所现场核查和事后监督工作机制。二是已完成备案诊所现场核查141家,按规定组织完成年度医疗机构校验151家;完成已发证的286家的公共场所回访。
12.针对行业综合监督效果不好问题。一是区卫监所根据我局制定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并配合省市卫健委做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已完成疫苗接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健康体检机构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并持续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专项检查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同时畅通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指引患者通过广东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新南方正医疗调解中心等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二是巡察反馈意见提到的“未及时办证”的1026家公共场所,均已依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接下来将继续通过“巩卫”工作督促街道加强无证公共场所查处。三是已制作职业健康街道执法培训课程,将持续加强街道职业病执法水平;已督促中石化广东广州土华加油站东西站完成职业危害申报;根据生产周期,7月底已印发复合布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五)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
13.针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对2021、2022年内审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不到位或重复出现的问题完成整改。二是已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分析会,深入查摆问题并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三是针对历次审计部分整改未完成或无法短时间解决的问题,已制定《未完成整改任务明细表》,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集中攻坚,持续推进。
14.针对整改效果有差距问题。一是推动制定《琶洲实验区医疗设施专项规划》,拟于琶洲试验区西区规划赤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已同步纳入区的整体规划工作。二是修订局本级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局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有关规定,并已下发局属各单位执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将典型案例在系统内通报,加强纪律意识教育;印发通知再次强调纪律要求、管理责任和审批制度,并在重大节假日对公车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四是深入开展了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联系实际、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月活动,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对各单位谈话提醒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五是重新修订《海珠区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海珠区卫健系统内部审计规范》《海珠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定期谈话工作制度》。六是开展2023年度内审工作,修订内审工作方案,加强对中药饮片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的监督检查。
第二方面问题,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推动群众满意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有差距
(六)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均衡难题有欠缺问题
15.针对推动高水平硬件设施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推动海珠区中医医院新址进度,按三级中医类医院标准在五凤村建设,该项目已经纳入五凤片区的整体改造规划,以增加区属医疗机构床位数。二是区妇幼保健院已派出放射科医师进行MRI专业进修培训,以提高MRI设备使用量。三是区口腔医院旧院区经专家组提出意见,加固工程已更新了设计方案,并根据图纸调整工程概算;同时新院区已竣工投入使用。四是已制定《琶洲实验区医疗设施专项规划》,分别在琶洲试验区落实海珠区口腔医院新址和海珠区人民医院、琶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官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布点规划,《琶洲实验区医疗设施专项规划》已同步纳入区的整体规划工作。
16.针对推动高水平医疗服务建设措施不佳问题。一是区中医医院牵头组织全区基层卫生机构急救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医生90人次,提升急救能力。二是以区中医医院作医疗集团牵头单位,成立海珠区影像中心、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为居民提供更优质医疗服务。继续加强和区内三甲医院交流,专家巡诊指导、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创建等医联体构建工作持续落实落细,区属医疗机构业务水平和专科水平双提升。三是加强区妇幼专科建设和业务创新,目前已开设盆底康复专科和妇科区级重点专科,整体业务量有明显提升。四是以“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诊疗规范及服务内涵建设,目前海珠区共15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五是已完成海珠区优秀中青年医师评选,共88人。六是已经完成13个中心的口腔科建设,赤岗中心因场地客观原因暂未设置,已计划于赤岗街下渡片区寻找新的租赁场地用于扩大业务用房。七是加强与南方医科大学沟通,结合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肿瘤学科优势,建立区级癌症防治中心,构建我区的癌症防治体系。2023年9月,该医院作为海珠区癌症防治中心已获省卫生健康委确认。
(七)解决群众“看病难、买药难”难题有欠缺问题
17.针对药品、疫苗短缺问题突出问题。一是2023年3月27日收到巡察组发出的立行立改函后,我局立即落实整改,目前常用药品已经能够正常供应。二是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逐步追加预算支付药品费用。三是就恢复疫苗供应问题加强与药商和疫苗供应商的沟通和协商。
18.针对群众就医体验不佳问题。一是对区妇幼保健院就诊流程进行优化,高峰时期增加诊室开诊以满足需求,减少患者候诊时间。充分利用线上信息平台实时公开发热诊室就诊信息,引导发热患者均衡就医,合理分流发热患者,避免人员聚集,目前已达到整改效果。二是对龙凤中心美沙酮门诊就医流程上进行优化,利用屏蔽门对美沙酮门诊的入口进行分离和错峰,并在美沙酮门诊入口以及门诊配备充足责任心强的安保人员,对人员进行引导,维持好门诊秩序。三是完善便民设施,素社中心已设置电梯投入使用,江南中中心已完善接诊指引。四是建立健全维修保养制度,切实解决现有设备所存在的相关问题。重视设备维修的价值作用,针对设备应用操作、日常养护做规范设定,并设置设备巡查制度,合理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工作,做好健康小屋场所值班工作。目前海幢中心健康小屋内设备完好,沙园中心健康小屋正常运转。五是规范沙园中心停车场管理,已能满足群众就医停车需求。
19.针对群众满意度下降问题。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强医患沟通,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尽最大力度提升就医群众满意度。持续健全和完善群众投诉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考核机制,加大问题解决力度,把群众投诉和信访量、群众满意度等与各基层单位的年终考核成绩挂钩。二是协调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明办在商圈和政府服务窗口加大公卫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目前通过小区电梯间张贴宣传海报,共覆盖1606栋楼、1932个单元、3724部电梯,每部电梯平均约2.7块海报,在区内各大商圈滚动播放以老年人体检为主调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在政府各服务窗口进行基公卫项目宣传;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提供便捷、优质的免费服务,并开展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工作;同时于2023年7月组织区项目办、各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进行满意度、知晓率、真实性语音电话全覆盖调查,在调查期间利用公众号、AI电话和宣传海报等手段充分告知服务对象,争取更多的居民对基本公卫服务的认知。
(八)解决“一老一小”全周期服务难题有欠缺问题
20.针对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不强问题。一是以公卫委为主要抓手,搭建老年人健康管理平台,建立老年人口动态调整数据机制,发掘并推广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加强督导指导,落实通报和末尾约谈等制度,通过调整考核指标权重比重和完成数据激励等方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性。二是加强与区委编办、区民政局沟通,发函请求对辖内有空余床位且符合开展养老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的职责进行调整、变更登记和养老备案等许可审批,并邀请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对推进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事项、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支持以及开展养老服务有关收支管理问题等进行座谈研究,印发会议纪要持续推进。三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督促该单位依规推进有关家庭病床等基本医疗服务,满足区域群众诊疗需求,截至2023年8月小洲站已经建家庭病床8张。四是对个别家医签约不达标的基层医疗机构压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改,指导完善团队建设和绩效分配方案,推广糖尿病全病程管理、数智化家医慢病管理等慢病医防融合项目,提升各机构签约履约服务能力,按照序时指标全力推进。
21.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监管有不足问题。一是加强与区教育局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促进托育服务资源供给的提升。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以补充社会化经营的托育机构服务资源,确保本年度全区可提供托位有显著提升,达到市平均水平。二是开展区级托育示范机构、普惠托育机构奖补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对已给予奖补资金的7家区级托育示范机构、普惠托育机构进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对指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加大示范托育机构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区托育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印发《海珠区2023年遴选普惠托育试点机构工作方案》,按步骤推进年度普惠托育试点机构评选工作。四是印发《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托育机构各类安全事项的专项排查。五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人大代表等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托育机构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关于托育场地保障的政策措施。先后办理4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正面回应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关于托育服务建设与供给的问题,也充分表达对广州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托育服务保障的建议。
(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力度还不够问题
22.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卫健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二是建立《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负面行为清单》,为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划“红线”,强化底线思维,提升廉洁从业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修订《海珠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定期谈话工作制度》,对谈话提醒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基层单位进行通报。四是开展2023年年度审计。拓展审计内容,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决策程序等监督检查,对基层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五是完成机关纪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所有基层党组织也均设立纪检委员。六是聚焦“关键少数”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向基层党政正职领导发出《“第一责任人”告知书》26份,提醒基层“一把手”谨慎用权、廉洁从政。七是举一反三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再梳理再更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财务管理规定、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采购管理规定和内部审计、保密工作、定期谈话等65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八是针对中医药饮片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区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了中药饮片招标、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剂、煎煮管理等全链条管理体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与管理规范,成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与中医药专家委员会等,下设各管理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九是结合局机关纪委工作性质与架构设置要求,贯彻落实我局三定方案,通过跟班学习的形式补充局机关纪委人员缺口,满足工作要求。
23.针对“四风”问题仍存在的问题。一是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已修订了卫健系统培训费管理规定,已经下发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二是对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做到专项资金收支与经常性收支分开核算的问题,已对相关中心时任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抓好警示教育,举办卫健系统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行全方位廉政教育培训,召开全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月活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四是更新我局有关工作制度汇编,对局机关及卫健系统的具体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更新优化。组织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更新优化本单位工作制度。五是组织区卫生健康系统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业务骨干进行了公文写作、信息公开、会议记录撰写等专场培训,进一步做实我系统文风。加强科室间沟通协调,整合工作需求,加强数据共享,切实落实基层减负工作。
2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2019年至今的会计凭证材料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补充完善签名和补充附件。二是加强对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召开专门的培训会议,指导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各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各单位的报销流程和报销材料的填制。三是江海中心饭堂购食材支出已经全部通过供应商采购,使用正规发票结算,饭堂设置引入第三方进行规范化管理。四是要求各局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五是要求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完善医用氧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按照药品管理。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推动新时代卫生健康队伍建设有差距
(十)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5.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局党组会、办公会会议制度,完善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一步明晰办公会、党组会议事范围,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办公会、党组会的组织、材料准备和记录等事宜,加强对上会材料的把关和分类。三是制定党组会会议流程,规范议事内容、发言顺序、参加人员等事宜。
26.针对“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加强交流,明确职责。二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持续对局属单位的正、副职领导进行调整,优化局属单位班子结构。三是关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社会承包项目改革试点,市卫健委已向市政府申请,增加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率先在海珠区全区试行社会化购买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力不足、专业性不够等问题,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27.针对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一是发动符合成立基层党组织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向民营医疗行业党委申报,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琶洲站党支部已于2023年7月12日成立。二是组织党建活动时,主动邀请各民办医疗机构党支部参加,目前已多次联合各民办医疗机构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三是向在所属街道建立党组织的6个区内民办医疗机构发函,建议他们主动联系自己的党建主管部门,加强党建活动。四是完成区红十字会换届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会组织,根据市红十字会的有关通知,在全区街道(社区)、卫健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院、区属中学建立社区基层红会组织和青少年红十字会组织,加强《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五是根据依法开展募捐活动的要求,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目前已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同时加大筹资宣传,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发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爱心企业、人士为红十字事业捐赠。
(十一)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2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举办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参训人次共450人次,覆盖了局属各党(总)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党务干部和纪检干部。二是压实党(总)支部书记主体责任,由各支部书记严格把关,开展自查自纠,定期检查过问“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严从实抓好制度落实。三是将“三会一课”质量考核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的标准之一,对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追究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对南洲中心等“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8个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提醒。
29.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发展党员工作规范,规范内含发展党员流程及发展过程中所需材料清单,要求局属各支部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二是举办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选取在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做得比较好的党支部进行经验分享,用常态化的学习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保障全系统发展党员的质量。
30.针对党支部班子建设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醒临期党支部及时安排好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凤阳中心专职书记认真履行好党支部书记职责,并已安排1名中心副主任协助开展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确保支部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区卫监所党支部已于2022年10月完成换届,目前该支部班子已配齐,正常运作。
(十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
31.针对干部队伍老化问题。一是大力开展基层领导竞岗工作。2021年我局开展了大规模的基层领导竞岗,共设置竞岗岗位26个,新提拔的基层领导,选拔任用时,平均年龄为42岁,其中40岁以下的有7人。未来3年内,到龄退休的基层领导共8人,2023—2025年将继续开展基层领导竞聘上岗工作,持续优化基层领导结构。二是加快年轻干部的锻炼,储备后备力量。积极推进各单位中层干部到不同单位、战线、专班轮岗锻炼,为基层领导队伍年轻化建设储备后备力量,2022年共推进16人轮岗锻炼,2023年推进12人,目前正在各单位跟班学习。
32.针对选人用人有不足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选拔任用的工作机制。选拔任用结束后,严格按照清单,及时对选拔任用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入库存放。对巡察组指出的无党组讨论记录、相关原始资料错漏严重的问题立行立改,马上召回当时的考察组成员做好签名归档工作;加强内部工作协调,认真核对相关会议记录,避免漏项;部分缺少签名的材料已全部补签,民主推荐票汇总表排名未按照表上所示按姓氏笔画排序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在以后的选拔任用工作中规范使用,避免再次发生。二是我局会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逐步减少借调人员数量。区卫监所人员随着疫情防控、结算等专项专班工作的结束,陆续返回原单位工作。
33.针对专业人才流失严重问题。一是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2018—2023年通过公开招聘、一线入编等方式共招聘362人。二是拟会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重新研究专业人才控减政策。三是优化薪酬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2023年8—9月期间开展局属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执行情况检查及调研,找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中的重难点和对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拟优化现行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并开展工资津补贴相关培训,规范工资津补贴发放管理。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是持续推动深入学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好政治方向,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动和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加快形成“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真正落到实处,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结合本系统实际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以案治本”和医德医风建设,强化下属单位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提升我系统正风反腐和行业作风建设水平。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一是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规范选人用人。进一步优化选拔任用的工作机制,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二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注重培养年轻优秀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持干部队伍活力。优化薪酬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多措并举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增加干事创业凝聚力。
(四)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推动整改持续彻底。一是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将继续长期坚持,达到巩固整改、进一步优化提升的效果;因客观原因仍在整改的事项也将根据巡察组的整改意见,逐条严格推进,落实常态化整改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问题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从各方面加强制度的梳理和完善,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当下改”,规范制度“长久立”,扎牢制度笼子。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将在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把抓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落实好,做到坚持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不动摇、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一体推进整改不停歇,为海珠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20-89206961;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802室;邮编:510280;电子邮箱:gzhzqwsj@126.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