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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打造广州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 来源: 海珠区纪委监委
  • 2021-11-1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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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勇于担当、改革创新,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开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新局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两个维护”政治自觉持续增强

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更加严明。区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区纪委监委协助区委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清单指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等监督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闭环管理政治要件。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5件,推动全区党员干部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盯中央巡视广州、省委巡视海珠反馈意见整改,严肃处置省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43件,立案97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出具不宜或暂缓使用党风廉政意见128人次。

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定期听取区纪委监委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委书记对29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三述”评议靠后的“一把手”谈话,带动区委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区纪委监委在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上持续发力,制定加强同级监督实施意见,8名区委常委、2名党员副区长和36名区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先后向区纪委全会“三述”。海珠区连续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全市前三,在2020年度第三方民意测评中,群众对我区全面从严治党满意度居全市第一。

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持续发挥。始终做到胸怀“国之大者”,聚焦主责主业,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中心工作中找准定位、强化监督。通过明察暗访、实地督导、严肃追责等做细做实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制定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监督、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等8份方案,选派47名纪检监察骨干全脱产进驻隔离酒店,12个监督检查组聚焦核酸检测、隔离酒店、院感防控等重点环节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351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3537个,向区委报送情况专报60期,严肃查处防控工作不力10人,有效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在全市率先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服务保障对口帮扶五省十一县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围绕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财富》全球论坛等工作,开展营商环境改革、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平台报道。针对城市更新重点领域,出台全程监督方案、指导规范招标文书、组织开展集体谈话等,全链条防范廉政风险。

(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

惩治腐败力度更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788件,立案1212件1212人(留置115人),党纪政务处分699人,移送司法74人,立案和处分人数同比增长304%、148%。重点查办了广州市炜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开伟挪用公款1亿余元等上级指定管辖案件158件。自主查办了昌岗街道联星、官洲街道仑头、南洲街道三滘等经济联社窝串案,沙园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杨志超严重违纪违法案,区人社局人才租赁部李炜哲“小官巨贪”1500余万元等大批典型案件。深入“惩腐打伞”,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人。五年来,77人主动投案,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综合效应充分彰显。

追逃追赃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深入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大排查,因案制宜、因人施策,追回涉案外逃人员15名,总数排名全市各区第一。追逃防逃两手抓,定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坚持惩治腐败与挽回损失同步推进,通过开展审查调查追回涉案款项67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

“三不”持续一体推进。连续三年开展“第一种形态”升温、提质、深化提质行动,推动各级党组织抓早抓小、加强教育提醒。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82人次,分别占比61.8%、27.0%、4.7%、6.5%。开展三轮政治生态分析,督促各单位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对基层政治生态把握更加全面、精准,赤岗街道“红棉清风守护队”获评“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十大示范项目”。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5份,汇编典型案例25期,拍摄《利欲浸染 民生之鉴》《高墙内的忏悔》警示教育片,标本兼治效果持续深化。奖励实名举报3人,实名举报率连年提升至55.3%,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氛围更加浓厚。

(三)务实高效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日益充盈

“四风”顽瘴痼疾有效整治。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变相公款吃喝、快递收受礼品礼金、借外出考察培训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175个,处分283人,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违规发放补贴、公职人员违规占用土地、公房和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完成全面清退整改。从严从快查处只表态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个,处分33人。制作“曝光台”“回音台”36期,通报问题151个,实现抓典型、抓具体、促整改一体推进。

智能监督效能充分发挥。打造整合22个电子监察系统的反腐倡廉智能化监督平台,构建“云治理”工作模式,实现全天候监督、多维度分析、自动化预警、全方位服务。针对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民反复投诉问题,发出督办单285份,提醒谈话380人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率先在全市创建处分决定执行监督系统,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劲头更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制定支持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完成数字经济、城市更新领域免责备案5例,相关经验被《广东改革工作简报》采用。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细则》,澄清正名355人次。出台《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工作办法》,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结对共建,开展教育回访535人次。受处分后获提拔重用处级干部42人次,全区党员干部怕诬告怕担责的少了,干事创业、接续奋斗的主动性更强了。 

(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监察监督全覆盖卓有成效。2017年12月,在全省首家挂牌成立监委,快速高效实现合署合心合力。调整优化综合派驻监督单位,单点设置派驻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在全市率先完成18个派出街道监察组组建,全覆盖设置村社“家门口”的监察站,创新选派正科级干部到“三资”交易量大、情况复杂的经济联社担任监察站站长并挂任街道党工委委员,基层监督水平显著提高。南石头街道纸北社区、昌岗街道联星经济联社监察站被选树为“市级示范监察站”。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察政务立案405件405人,每年均实现街道办案全覆盖。

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向市纪委监委报送“一案两报告”297人次,向区委汇报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等重大事项44人次,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等规范28项,率先编撰审查调查工作手册。健全反腐败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配合高效。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使用证据,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6个案件获评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品及优质案例,2个案件剖析材料获三等奖,在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中连续五年优秀。

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合力更强。突出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实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党内监督实效持续增强。坚持将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紧密结合,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更加紧密,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不断推动提升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效能,监督体系有效融入治理体系。

(五)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政治巡察定位精准。共部署开展15轮区委巡察,率先在全市完成区县一级党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发现问题2810个,移交问题线索406条,巡察“政治体检”作用突出。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23次,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审议巡察情况专题报告,区委书记点人点事95件次。区纪委监委督促整改,立案144人,收缴违规资金2.4亿元,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创新引领作用强劲。探索深化巡审结合、巡纪贯通,在全市率先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配合巡察开展工作。2016年底率先在全市探索开展对村社党组织巡察并在全省交流推广。在全市率先开展疫情防控、村社“两委”换届、城市更新等专项巡察,助力区委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

成果转化效果明显多措并举推动整改,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全区20个经济联社设立党委、229个经济社设立党(总)支部。推动全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管理工作向纵深迈进、“三资”交易平台监管提档升级。推动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159万㎡、物业资产212万㎡纳管。推动整改违法用地15.4万㎡,兑现城市更新项目留用地指标2386亩。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加高素质专业化

政治建设更加突出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区纪委监委班子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带头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为民解难事、办实事,有关调研报告连续四年获评“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优秀成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导向,提拔重用96人次。带头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26名干部获市级以上荣誉,3个党组织和5名党员获区“两优一先”表彰,团组织获评市、区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2017年5月,区纪委再次获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业务能力素质更强。注重专业训练,定期举办全区纪检监察业务技能竞赛、案件评审会、审理“公开课”等,干部执纪执法水平得到提升。强化实践锻炼,突出以干代训、以巡代练,定期选派干部参加办理上级专案、区委巡察、接访群众等,有效推动干部经风雨、长才干、懂基层、熟区情。

自我约束管理更严。对派驻(出)机构开展两轮监督执纪执法情况专项检查,围绕信访办理、线索处置、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移送审理等环节全面体检。规范内部管理,通过发放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监督卡、回访卡及抽查监控视频等方式,加强对执纪执法全过程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细家访和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刀刃向内,查办纪检监察干部7人,其中移送司法1人,严防“灯下黑”。

二、五年来的基本经验

五年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政治生态明显改善,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在探索实践中,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体会: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党的百年奋斗史,也是自我革命史,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定位准确、大有作为,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行稳致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海珠实际,在服务保障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的同时,也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出新出彩。实践证明,只有认真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同级监督、容错免责、大数据运用等工作中探索创新,得到了上级的肯定认可。实践证明,只有不断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实践证明,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才能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动力。始终坚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高素质干部队伍是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更好推动全国先进集体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有的政治站位不高,斗争精神不足;有的履职能力不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得不细;有的自律不严,执纪违纪、执法犯法问题依然存在,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未来五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海珠在全面小康基础上开启新征程、向全市第一方阵冲刺的关键时期。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执纪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海珠打造广州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政治监督,自觉坚定具体做到“两个维护”

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以实际行动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对党章党规党纪以及重大事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和区委全力做强数字经济和城市更新“双引擎”、优化“一区一谷一圈”三大空间布局等工作安排,进一步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常态化开展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推动共同研究部署,共同检查落实,坚决防止“两张皮”和“一手硬、一手软”。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将监督融入海珠“十四五”建设,加强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和重点治理,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政商关系,巩固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健全与纾困惠企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落实体系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在服务企业中落实不及时、兑现不到位、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等问题,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力度。

(二)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实现“三不”战略目标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源集中的领域,严查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三资”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深入“挖伞铲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意见》,严肃惩治行贿行为。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实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成效不断。

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相结合,健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工作机制。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堵塞漏洞短板。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弘扬廉洁文化正能量。健全反腐败信息发布机制,密切关注、审慎处置涉纪涉腐舆情,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安全主动权。

持续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海珠好家风”故事演说等系列活动,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积极挖掘海珠历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充分发挥海珠区廉洁文化教育基地作用,深入打造清廉文化品牌,不断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三)持之恒培树新风正气,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对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查快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监督检查脱离实际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

细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重点摸清班子成员政治、思想和廉洁情况,突出个性、把握共性、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分析成果运用。重视信访举报、巡察移交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情况变化,动态更新、定期研判,全面掌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规范化、防止庸俗化,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更加突出激励担当作为。立足海珠机遇叠加的窗口期、发展潜能的释放期、干事创业的黄金期,持续抓好支持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宣传贯彻,做细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真正让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自律奋进。支持加大对知错悔改、表现优秀且过影响期干部的使用力度,不断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

(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进一步发挥综合监督平台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注重有形覆盖和有效监督相统一。聚焦政治巡察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强化巡察监督。创新方式方法,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相互贯通、穿插开展。健全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建立完善进驻前情况通报、阶段情况汇报和反馈问题征求意见制度,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效能。针对巡察对象共性特点,整理印发问题清单,推动其他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未巡先改。探索巡前一体谋划、巡中协同配合、巡后齐抓共管的制度机制,推进巡察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完善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全程深度参与巡察工作机制,优先办理移交问题线索,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

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有关责任,健全巡察结果“双反馈”“四通报”及按比例抽查、多部门整改会审制度,做实跟踪督办、集体约谈、通报曝光措施,推动巡察整改真整改、见成效。探索建立巡察质量和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强化专项治理,持续推动超长期合同、违法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顺利解决。

(五)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坚持以党内监督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市关于同级监督八项措施要求,持续深耕同级监督工作,督促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民主决策、廉洁从政。持续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开展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等,让干部进一步习惯被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推动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充分履行协助职责,促进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专责监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结合。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发挥协作区制度优势,巩固大监督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紧密结合,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

提升监督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因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推进智能监察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不断拓展目前集成的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农村“三资”监管平台等电子监督系统,加大信息碰撞比对力度,推动精准发现问题,深化专项治理,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发挥服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功能作用,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少跑腿,持续擦亮智能监察品牌。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发挥改革制度优势。调整优化派驻监督方式,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完善派驻(出)机构工作制度,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及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指导。深化监察职能向社区、经济联社延伸,充分发挥监察站在“家门口”的优势。积极推动监察官法贯彻实施,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践成果。

完善执纪执法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优化线索分办、指定管辖、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等工作流程,优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判和提前介入相关方案,贯彻执行留置案件提级审理要求,实现从线索到案件审理全流程规范有序。发挥作为省处分决定执行试点区的优势,加大探索创新,确保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全覆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规范执纪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执纪规则、执法规定要求,切实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优秀习惯和良好传统。强化对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优化细化“二次反馈”,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信访举报分析,推动实名举报率、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定期开展、做细做实案件质量检查抽查工作,督促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

(七)更加自觉加强自我监督,锻造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纪检监察尖兵队伍

坚持以上率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发挥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头雁效应”,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对党忠诚、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坚持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持续打造学习型机关,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树牢为民情怀,持续营造团结协作、创先争优、严肃活泼的机关文化氛围。

强化专业训练。认真开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高频率、高质量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注重政治理论培训、实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链条,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强化纪法意识、培育纪法思维、提高纪法素养,让干部在攻坚克难中经风雨、抗压力、练本领、促提升。推动干部家访、办信接访、轮岗交流等制度化常态化。发扬实干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鼓励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强化内部监督。聚焦监察官法责任法定位,自觉将监察官选用、管理的规定落实到队伍建设全过程,体现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各方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创新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式方法。严格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跑风漏气、徇私枉法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严防“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星光不负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纪检监察机关承载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职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海珠打造广州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