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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 推进新时代海珠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来源: 海珠区纪委监委
  • 2022-05-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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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5日)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初心使命展现新担当

在强化思想武装中提高政治能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1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学深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重要论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贯通领会“十个明确”丰富思想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绣花功夫”上的精准监督等15项课题开展调研,推动成果有效转化。

从学史懂史用史中汲取智慧力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通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纪检监察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促学导学,开展委机关阅读红色书籍活动75次647人次,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讲党课39次,举办党史知识竞赛、青年干部座谈会、演讲比赛等活动。推动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0项,完成群众微心愿28个,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开创新局的实际行动。

(二)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奋力新作为

全力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十二项制度机制工作要求,聚焦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三新一高”等重大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等重大战略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纠正政治偏差,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围绕城市更新、征地拆迁、数字经济、粮食购销等重点工作加强靠前监督,开展营商环境改革、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精准问责促认真履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问责党员领导干部46人。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专项监督工作。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2351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3537个。组织48名纪检监察专员进驻隔离酒店开展嵌入式、全链条驻点监督,发现问题363个,发出通报67份。开展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专项监督,围绕49项重点清单加强对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监督检查,靶向集中整治,联合区委组织部督导重点区属单位党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全力保障换届纪律更加严明。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规范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全年出具廉政审核意见5194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或不宜使用意见17人次。坚持涉换届信访举报专人受理、问题线索专项管理,高质效办理涉换届信访举报13件,处置有关问题线索26件。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拉票行为6件6人,在全区通报曝光。

(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反腐败零容忍态度更加坚决。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立案341件341人,同比增长7.9%,其中指定管辖案件29件,派驻(出)机构立案2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5人,移送检察机关12人,通过办案追回赃款2229.17万元。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报请办理红色通缉令2人次。在强大震慑效应和政策感召下,20人向纪检监察组织主动投案,128人主动交代问题。全年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12%,初次检控类同比下降24.8%,清理长期未办结线索198条,“遏增减存”成果持续巩固。开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行动,坚决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有力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聚焦政府服务采购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区委党校副校长余荣彬受贿案。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侵蚀群众利益的“蛀虫”,重点查处南洲街道三滘经联社多名干部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80余亩、受贿1000余万元的问题,将其中与社会人员勾结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2000余万元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回头看”,全区立案34人,将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级警长温广云涉嫌受贿案移送检察机关。

以案促改促治综合成效突出。协助区委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43份,指出“病灶”促整改。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改造海珠廉洁文化生态园。突出严管厚爱,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7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71.9%,开展澄清正名5人,受理容错免责备案6例,开展教育回访174人次,旗帜鲜明激励担当作为。奖励实名举报3人,实名举报率达60.4%,同比上升8.3%,群众参与反腐监督的积极性持续增强。

(四)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

持续纠正“四风”。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全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个,处理19人,处分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个,处理66人,处分36人。制定印发“三结合三同步”工作方案,推动解决党员干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有效查处为官不为问题82宗,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防范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强化专项治理。围绕营商环境、社会保障、城市更新等7个重点领域作风积弊以及违建别墅、粮食购销等10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小切口破题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区范围开展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和“窗口腐败”等问题专项行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85次,推动整改问题63个。

关注“群众身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有关问题40个56人,严肃处理官洲、南洲街道多个经联社干部违规申领困难群体就业补贴问题。依托“四风”问题云治理系统,核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异常工单154条,针对群众反馈不满意的作风问题发出督办单48份,提醒谈话64人。对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开展“一案双查”,针对工业布碎(固废)、创意园区违建、疫情防控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推诿扯皮、失职失责问题,向区委报送专题情况报告8份,推动研究解决,压实工作责任。

(五)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全覆盖高质量完成。在率先完成十二届区委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重点工作要求,开展换届、疫情防控专项巡察,对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全年巡察覆盖51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1117个,移交问题线索51条,推动立案32人。对区委书记点人点事的126个问题,及时交办、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

巡察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配合对区公安分局19个派出所开展上下联动巡察,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探索深化“巡审结合”“巡纪贯通”,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与组织、审计、统计、财会、信访等信息共享、问题共查、结果共用的工作机制。完善巡察工作流程和整改工作指引,促进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序运行。推行电子化管理,加强对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和综合分析。

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效果明显。开展对中央巡视广州、省委巡视海珠反馈意见“回头看”,推动整改走深走实。深化“四责协同”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巡察整改督查督办、集体约谈、通报曝光机制,对“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责成“二次整改”,并梳理负面清单向全区通报。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印发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做到未巡先查、即知即改。通过巡察移交专报12份,推动职能部门深入整治超长期合同、集体物业违规“账外账”等问题。

(六)做实监督第一职责,监督治理效能实现新突破

监督“关键少数”更加有力。印发关于同级监督的实施意见,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意见,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照单履责”,协助区委主要领导对排名靠后的7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组织4名区领导、6名区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三述”。围绕疫苗接种、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问题,对21名区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约谈提醒。分4批次对106名新提任、重用的处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一对一”发送提醒函,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四项监督”有效贯通融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稳步推动区法院、检察院单点派驻,12个综合派驻组分别驻点办公,实行近距离全天候监督。落实协作区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完善审查调查部门与派驻(出)机构之间情况通报、问题会商、成果转化机制,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协同性。专设社区、经联社监察站站长,区纪委班子成员选取“三资”交易量大、廉政风险高的9个监察站一对一指导,“最后一米”监督实效不断提升。

信息化赋能监督卓有成效。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和科技监督大数据平台,全年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提供信息查询404人次。定期对纳入平台的重点数据进行对比碰撞、分析研判,精准筛查公车私用、超长期合同、“三公”经费异常等典型问题,让监督实时在线。建立全市首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系统”,设置“红黄牌”两级预警功能,对到期或逾期未执行的单位及时提醒预警,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

(七)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班子带头示范。区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上级纪委监委、区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5次。带头配合做好区纪委换届工作,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风清气正用人导向。积极创建模范机关,举办“海莲杯”四球联赛等活动,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区纪委获评中央纪委新闻传播中心2021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正风肃纪反腐”调研获评2020年度市纪检监察系统调研课题优秀成果,关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加强留置场所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等做法获上级领导批示6次。

履职更加规范。召开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履职汇报会,强化民主测评考核。修订完善接访办信、审查调查、财务管理等6方面11项制度指引,落实落细规范化要求。严格执行“线索随人走”、“以大带小”要求,优化问题线索管理,对久拖未结的信访举报和存量线索发出督办函54份、通报2份。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跟班学习、岗位轮换、以案代训等形式加强全员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

监督约束更严。扎实开展“学党史、守纪律、铸忠诚”作风专项整顿,强化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教育警示、建章立制。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围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主题,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完成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对派驻(出)机构开展内部专项检查及整改“回头看”,推动责任落实。自觉检视“灯下黑”问题,严查跑风漏气和违规执纪执法行为,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条,谈话提醒4人,诫勉1人。

一年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践行初心、担当使命,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进一步深化了对推进新时代海珠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和体会:必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把握“两个大局”,自觉肩负起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切实围绕现代化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区情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守正创新,通过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断推动问题整体解决。必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政绩观,立足职能职责,用心用情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正风肃纪反腐和人民群众期待贯通起来,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赢得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强化系统观念,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必须重视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严格约束执纪执法权,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四个任重道远”在海珠同样存在,特别是2020年底以来,广州市发生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更加警醒我们,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政绩观等方面仍存在偏差,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成效、素质能力还有短板。有的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政治站位不高,对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把握不准;有的工作不实不细,缺乏斗争精神,监督执纪执法力度不够;有的法治意识、专业能力不足,历史情怀、人民情怀、文化情怀不够深厚。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将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打造广州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加快建设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海上明珠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守政治机关根本属性,深刻回答好纪检监察机关的价值、功能和作用问题。以迎接和开好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开展重点事项“清单化”监督,事前事中事后“嵌入式”监督。探索服务保障全区“一区一谷一圈”建设和数产城创融合发展的有力举措,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从监督中体现支持、强化保障。抓好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监督,对城市更新、生态环保、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度机制。

紧盯“关键少数”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重点探索和开展对重大决策全过程的同级监督。严格执行“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教育提醒、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加大对函询说明的抽查核实力度,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落实纪委书记带着具体问题对新提任区管“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制度。

(二)持续巩固拓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优先处置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密切关注项目审批、城市更新、“三资”交易等领域腐败行为。聚焦数字经济新业态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风险点,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问题,坚决整治影响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打击行贿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反腐败协调力度,发挥成员单位专业和职能优势,有力有序推进个案攻坚,时刻紧绷追逃追赃防逃之弦。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落实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修订完善我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措施审批监管,做细外围和前期摸查,压缩办案时长。定期进行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加大查处诬告陷害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力度。定期清理“久立未结”案件,力争线索存量“清零”,用好质量评查反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确保案件经得起纪律、法律和历史检验。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理念,坚决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推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态化,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高纪检监察建议水平,落实督查督办、效果评估、整改通报。健全国企人事、项目、资金等领域权力监督机制,对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突出“关键少数”、要害岗位,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尤其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推进廉洁文化阵地及家风建设,精心打造“海廉园”廉政教育基地,赋予廉洁“花语”,推动普及湿地植物文化上的廉洁知识,为党员干部、群众提供沉浸式接受教育和熏陶的场所。

(三)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坚持“风”“腐”一体治理。准确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的特征,抓反复、反复抓。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深入纠治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乱作为以及空泛表态、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营商环境领域不愿为、不敢为以及党政机关主责主业工作项目外包问题。深挖细查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绝不手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党员干部改作风、树新风。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基层小微权利,下足“绣花功夫”解决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围绕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政务服务中漠视群众利益、重点行业企业欠薪、城中村水电气网违规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跟进监督行政权力下放后的执行情况,坚决纠正只审批不监管、只放权不监管问题。拓展捕捉群众“弱信号”渠道来源,大力开展重复信访举报“清淤”行动,提升实名举报办结率、查实率、成案率和满意率。

打造海珠监督平台。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发现问题、源头治理的协同机制,提升“四风”问题“云治理”水平。将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各类纪检监察业务模块统筹纳入区反腐倡廉智能化监督平台。推动向派驻机构开放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系统相应权限,让监督更“贴近”,便利及时将群众“弱信号”转化为监督执纪“强信息”。贯通党风、案管、信访、审理等全链条信息系统,树立精准意识,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四)持续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效能

统筹谋划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准确理解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结合区情实际编制巡察工作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全覆盖任务的重点和特色,坚持全面巡察与重点巡察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单位、领域、问题的巡察力度,统筹用好常规、专项、机动等巡察方式,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巩固提升全覆盖整体效果。

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政治巡察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群众知晓巡察、接受巡察、参与巡察。落实关于加强巡察上下联动的决策部署,用好政治巡察方法论,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一把手”和“关键少数”权力运行情况等,把准政治巡察的监督路径,找准突破口,精准发现问题。深入推进巡察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员力量配合和队伍监督管理。加强巡察与组织、政法、统计、财会等监督协同协作,在力量统筹、情况通报、成果共享、整改落实等方面进一步贯通融合。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探索完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做好换届、领导班子调整后整改工作交接,推动接续整改、彻底整改。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抽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汇总整改情况并向区委报告,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强化有关职能部门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健全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审查调查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履责清单,完善制度配套,理顺协调机制,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指导和案件审核把关。推动派驻机构加强对监督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深化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建设,注重提升处分执行工作“惩、治、防”综合效果。落实《监察官法》,在上级纪委监委指导下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

推动各项监督融会贯通。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程序衔接等标准化规范化机制,形成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实现有效治理的工作链条。聚焦发现、处置、整改问题三个环节配置监督资源、明确协助要求、优化程序规定,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深入探索“巡纪贯通”“巡审结合”课题。探索完善与组织部门、政法单位工作会商、情况沟通、线索移送等方面协作配合机制。

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健全区、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推动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领导挂点督导制度常态化,持续提升基层监督能力、树立监督威信。更加突出监察站在廉情信息收集、党风廉政宣传以及问题线索反映、协作协查协办等方面的职责作用,加强对村社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推动监察站融入网格治理,发挥监察站信息员的作用,推动全区网格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六)持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始终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深入推进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对党忠诚、勤政为民、秉公执纪、团结民主。聚焦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带头狠抓整改落实。倡导实干作风,长期、常态践行“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要求,以“绣花功夫”上的精准监督为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化运用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建立常态长效制度机制,拓展为群众办实事成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打造模范机关。

全面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全省纪检监察队伍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系统学习、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干部知识更新,加强对数字经济、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读懂、学好、探明数字赋能监督方式。通过培训、指导、联合办案等形式,着力解决基层一线人员不懂监督、不会监督问题。

从严从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选拔、培养力度,注重组织年轻干部到吃劲岗位历练,引导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自重自省。坚持思想教育经常化、监督调研常态化、权力运行规范化,健全落实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关心爱护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家风建设,落实家访、谈心谈话、借调干部定期汇报思想等制度,激励干部担当尽责。扎实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严查执纪违纪、执法犯法行为,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


名词解释

1.【四个任重道远】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

2.【三新一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

3.【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4.【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5.【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6.【四责协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7.【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8.【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事实和应负的责任,又要查清发案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9.【巡纪贯通】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衔接。

10.【巡审结合】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

11.【三述】述责、述廉、述德。

12.【三资】资金、资产、资源。

13.【三公】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14.【一桌餐】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15.【吃公函】即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接待单位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

16.【三结合三同步】工作重点上做到督促推进和服务保障相结合,同步监督“人”与“责”;工作方式上做到横向链接和纵向联动相结合,同步介入把握“时”“度”“效”;工作手段上做到抓早抓小和惩前毖后相结合,同步落实“严管”与“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