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部署,聚焦区纪委监委中心工作,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确保海珠区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工作取得实效。
一、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1.组织特约监察员列席区纪委全会,听取区纪委工作报告,及时了解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
2.引导特约监察员注意从日常工作中了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3.对特约监察员在履职过程中收到或发现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
4.起草重要文件、制定重要法规制度以及开展重大专项工作时,注意听取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
5.邀请特约监察员走进区纪委监委机关及其他相关工作场所,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业务流程。
二、强化舆论引导,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氛围
6.在“海珠微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题栏目,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相关栏目及活动。约请特约监察员撰写文章,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谈体会。
7.通过邀请特约监察员在重要时间节点拍摄短视频、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方式,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重要法规出台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等进行宣传。
8.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接访工作,了解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托其专业知识背景协助做好来访疏导工作。
三、完善服务保障,积极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创造条件
9.组织特约监察员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10.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印发有关材料、信息等方式,向特约监察员通报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情况等,听取意见建议。
11.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供参阅材料等方式,提高特约监察员履职能力。
12.定期寄送新出台的相关党规党纪资料,为每一位特约监察员订阅一份《中国纪检监察报》。
13.设立“特约监察员信箱”,收集整理特约监察员所提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14.研究特约监察员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特约监察员履职过程中必要、合理的支出及时报销,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15.对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妨碍特约监察员履职甚至打击报复的,依规依纪依法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搭建活动平台,用好用活特约监察员智力和人力资源
16.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作风建设等领域的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17.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对区属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18.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对区属单位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了解基层工作热点、难点问题。
19.邀请或委托特约监察员开展专项调研,鼓励特约监察员结合自身工作主动开展调研,调研成果适时报送委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
20.组织协调特约监察员参加有关案件的庭审观摩活动,了解相关工作。
21.结合重点工作,适时邀请特约监察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举办专题讲座培训、参加学术研讨、进行业务交流等。
五、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特约监察员队伍自身建设
22.召开区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23.通过签订履职承诺书、适时提醒、通报违纪案例等方式对特约监察员进行纪律教育、保密教育。
24.加强与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的沟通,了解特约监察员思想、工作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25.建立年度履职台账,汇总特约监察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情况,对年度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