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市区委巡察第33组对中共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6日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就巡察情况向海珠区发改局党组进行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面认领问题,坚定整改决心
市区委巡察第33组的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会诊把脉”,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为我们进一步查找工作不足、改进工作作风、净化工作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巡察整改是巡察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抓手,是补齐强化全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短板弱项,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契机。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增强自觉,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开展整改
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相关整改工作;同日分管领导召集办公室相关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的制定;10月23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海珠区发改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33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26点反馈意见具体分解成45项存在问题,制定出36条具体整改措施,后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方案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研究整改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组织有序、推进有力。11月22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蔡明英组长到会指导,党组班子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围绕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在会上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认真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压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为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我局成立了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凤娥书记任组长,分管纪检的党组成员钟燕彬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局党支部、工会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钟燕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纪检监察室主任符祥东同志担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工作,及时收集信息、汇总整改推进情况向局整改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和广州市区委巡察第33组汇报。向党支部和相关部门下达整改任务清单,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及时掌握和研究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难点、重点整改事项。
(三)细化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
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组织制度不规范,组织纪律松弛、为官不为,作风建设不踏实、廉政风险防控缺失,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等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全面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问题,实行照单认领,逐一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完成情况,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实清楚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的,限期办结。各责任部门要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我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所涉及的整改措施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四)强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一方面坚持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坚持着眼长远,在解决表面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在优化规章制度的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综合治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通过巡察整改,在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修订完善《海珠区发改局党组议事及“三重一大”决策规则》、《海珠区发改局“三会一课”制度》、《海珠区发改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堵塞漏洞。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
局党组围绕市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存在的问题,已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党组成员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局党组要求局纪检监察室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抓好党建工作,在9月14日召开党组会专门明确:每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党务工作4次,每年听取一次党建党务工作汇报。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提升单位凝聚力、战斗力和保障完成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措施,把党建工作作为局中心工作谋划、部署、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二是11月9日党组会议通过了修订完善的《海珠区发改局党组议事及“三重一大”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明确不得以传阅会签方式代替集体开会研究决策;三是落实好区委“第一议题”,每次召开党组会议第一项内容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 11月9日第一议题为习近平总书记在进博会开幕式上的演讲内容、11月21日第一议题为人民日报社论《为世界经济拓展新的增长空间——论习近平主席亚太工商峰会主旨演讲》,11月29日第一议题为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等。通过坚持学习,不断增强党组班子的理论素养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从2018年1月开始已全面手写会议记录。10月22日,党支部召开专题支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支部书记刘凤娥同志根据巡察反馈的与支部工作相关的意见作了具体工作要求。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海珠区发改局“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三会一课”记录要求手写,不能打印粘贴;同时明确今后党小组学习内容不能单纯谈业务,必须学习政治理论和党建知识,党员要积极参与讨论发言,局党支部定期检查党小组的学习记录。该制度在11月9日党组会上通过。二是加强了对党小组长和党务干部的培训,以填报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规范“三会一课”及相关记录,不同的工作内容由专人负责,提升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意识,提升党务工作业务能力。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每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知识,传达了全区宗教协调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意识到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巩固”作为根本任务,在机构改革、思想理论武装、管理制度建设、各类阵地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的进步;二是政治学习常态化,强化本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截至目前,中心组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12次,全局性政治学习17次。三是制定印发了《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工作方案》,规范干部职工的网络行为,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四是9月初召开了青年干部思想交流座谈会,及时了解了青年干部思想;五是不断丰富舆论宣传阵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先后推出“抓住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不忘改革初心”等16次专题宣传栏;同时拓展其他学习阵地,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购买学习书籍、音像资料等,确保学习资料的落实;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加红色宣讲、参观永庆坊等;每月在海珠公众信息网的党建栏目推出至少4条党建工作信息,建立微信群,每天向党员推送党建知识信息,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和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多管齐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17年底将原本由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分管纪检工作明确由党组成员分管,并配备了专职纪检干部;二是制定《海珠区发改局谈话提醒实施办法》,坚持把谈话提醒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据统计,截至目前2018年共开展谈话提醒144人次,既有针对节假日的廉政提醒又有任前廉政谈话,不断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三是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研究和分析相关情况和问题;四是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办案能力;2018年7月我局独立办理政纪案件1件,实现了机构合并以来自办案件零的突破;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制定了《海珠区发改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刘凤娥同志作了“守纪律 讲规矩”专题党课辅导;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蔡明英组长作“制度纪律、问责处分、清廉高效”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是召开“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部观看廉洁教育警示专题片《穷途末路》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关于“入党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未签名部分已及时补齐。二是及时召开支委会,围绕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等,对各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规定范围把好政审关;对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等严格要求手写,避免出现涂改现象,加强对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和入党材料的审查;三是分管党建的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党务干部分批参加海珠区直属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暨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培训班开班。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并按规定进行清退;二是自2014年后没再发放退休干部慰问金。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要求发放职工福利。
2、关于“因公出国(境)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没有及时向财政办理预算调整一事,从2018年1月起我局已做好相关的预算调整申报,除在财政支付系统做调整外,也及时书面向财政申请经费调整,完善相关手续并完善了《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3、关于“超范围参观考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参观南粤苑人员每人退门票费30元,共清退210元;二是认真学习财经和廉政各项规定,今后开展党员活动时严格按规定执行,对活动地点严格把关;三是加强了对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培训,明确了相关工作纪律。
4、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7年我局即制定了《海珠区发改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巡察反馈后,我局参考了市发改委、区车改办的意见建议,立刻组织修订完善《海珠区发改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于11与9日党组会议通过后印发。加强对公车运行的使用监督检查,明确公车运行经费的使用标准、范围和方式,明确使用范围和要求,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三)组织制度不规范,组织纪律松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7月已按区委组织部要求整改完毕。一是修订《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登记表,并印刷造册。通过完善“拟外出时间、地点或借出原因”、“实际外出时间、地点”、“出国(境)后及时回收证照”等项目,全程掌控干部因私出国(境)行程,提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做到登记备案人员应备尽备及时备,因私出国(境)证照应收尽收及时收,因私出国(境)审批应审尽审规范审,实现常态化管理,切实防止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发生。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7年11月已按区委组织部要求整改完毕,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了完善。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高新思想、新规定的认知程度。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与时俱进,加强新的选人用人指导思想的贯彻实施。在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行立改,深入贯彻落实新的选人用人指导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列入2018年我局选拔任用指导原则。今后将对动议、推荐、考察、讨论等各个环节更加严格把关,从细节入手,规范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3、关于“招聘工作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统计专职人员招聘工作程序和规范。招聘公告公布除在指定渠道发布外,同时在局内公示,让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加强组织人事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在人员录用前,对准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
4、关于“执行岗位编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向区委组织部写了说明,说明我局目前由于工作任务重人员编制少而不得已产生的混岗情况;同时调整了部分编制;二是制定了《海珠区发改局机构改革方案》,并提交区编办参考。今后将加强与编办沟通,分期分批解决干部混岗问题。
(四)为官不为,作风建设不踏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10月22日,检查所就12345政府热线工单满意度问题召开科室会议并进行谈话。二是在分类、分派工单时检查所由专人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记录好每一张工单的责任小组、责任人、投诉举报情况、联系方式、处理情况等。下一步检查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提高:1、加快办理速度,缩短办理时限。2、提高工作效率,有针对性地分类分组分工。合理利用工作台账,根据既往是否处理过相关投诉举报、被举报人地址与其他工单是否相对接近等因素,合理分配好工单,以便各小组更及时更高效地跟进处理。3、耐心答复市民,做好政策解释。据统计,2018年下半年我局工单办理平均时长、满意率、逾期退单率均完成了区效率年目标;8月份我局满意率74.58%,9月份我局满意率为76.92%,10月份我局满意率78.79%,逐月升高,10月份高于全区平均值77.28% 。
2、关于“工作报喜不报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8年的全局工作总结要求各部门报送工作总结时报送存在问题分析,总结现已完成,专门写了存在问题分析;局党建工作总结中也认真撰写了存在问题部分。下一步我局将转变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敢于正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创新思维方式,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汇报问题处理情况。
3、关于“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已于2018年12月10日向南洲街道办事处发出《告知函》,告知该案件处理情况。二是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的情况,检查所加强了对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的认识和重视,明确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在每一行政执法案件中做到程序合法。
4、关于“工作作风存在懒散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违纪人员已于2018年7月3日被立案查处,9月20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诫勉处理决定并对其开展诫勉谈话;二是建立局以案治本工作台账,将此案纳入2018年“以案治本”教育内容,于11月29日召开了全局“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宣读了《关于张睿祺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重申了会风、工作纪律等,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三是认真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开展作风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履职履责情况,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标准不高、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持续释放纠正“四风”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五)廉政风险防控缺失,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协议采购系统中,录入我局全部公务用车车辆信息资料。要求所有公务用车应在协议供应项目的公务车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内进行维修和保养。2018年8月至今,我局公务车维修已全部由协议供应商提供,并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协议采购系统。二是组织驾驶员、政府采购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当中的公务车维修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5年,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这2点问题均已审计报告中指出,对海珠区审计局关于《海珠区统计局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向区审计局出具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另外,我局已重新修订了财务制度,从制度上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并每月通报财务进度到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
3、关于“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5年,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这2点问题均已审计报告中指出,对海珠区审计局关于《海珠区统计局2014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向区审计局出具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另外,我局已重新修订了财务制度,从制度上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并每月通报财务进度到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
4、关于“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于2018年3月已重新修订了财务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已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加强规范现金开支管理。要求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开支需要书面申请报告,并以支票、转账、公务卡形式支付。零星费用开支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支付,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遇应急维稳、慰问等特殊情况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需列明原因,经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
5、关于“部分月末库存现金超限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自2014年7月起就减少了提现和现金支出,2016年3月后我局库存现金余额为零。根据公务卡管理规定(区财政局相关文件及局财务制度第十三条),从严控制现金借支。
6、关于“违规发放会议费及以现金发放党员活动经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8年8月已清退2013年2月原区统计局召开业务培训会发放的违规现金,共计3400元。二是清退了违规发放的党员活动经费,每人30元,共计330元。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7、关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和以工会名义组织到市外开展集体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2014年原统计局发放的活动费和学习资料费进行了清退;对2015年原发改局三八妇女节慰问金进行了清退。局工会职工活动项目已从2016年9月起全面整改,严格按规定要求不再组织会员到市外开展集体活动。局工会职工福利项目已从2018年4月起全面整改,严格按规定要求不再使用工会经费现金发放会员家属住院慰问金和女会员三八妇女节慰问金。二是局工会委员会已加强对上级总工会新精神、新要求、新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并归纳整理有关“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范围和项目向全体会员公开、公布,组织宣传教育。三是根据广州市总工会2018年初转发的《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讨论,制定了《区发改局工会关于职工福利项目和职工活动项目的贯彻意见》,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8、关于“违规使用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7年起,干部职工体检费已在福利费中列支。二是支付医疗超支分摊款发函给财政局,申请项目用途调整,今后,我局将做好相关的预算项目用途的调整申报,完善相关手续;三是组织财务科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重点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央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监督执行能力。
9、关于“支出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立刻与云南绿拓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联系,请其补开有效票据,书面说明情况。现已补充对方书面说明;二是向广医二院发函核实拨款情况及补办有效票据,发票未盖章补盖公章和发票未经审批人审批的补签名;现已补充对方书面说明;三是找出2013年以来报销单据中没有法人代表的合同进行了补签。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按照我局新出台的财务制度,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对各项经费支出严把关,严格执行报销程序,认真审核业务附件清单,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三、融会贯通、凝心聚力,从严管党治党,巩固整改成果
目前巡察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以及全面彻底整改还有一定差距。区发改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继续彻底贯彻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整改存在问题,建章立制收紧制度笼子,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一是持续推动深入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和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文献,继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全力做好贯彻落实。把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全部工作的总指引总遵循。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党组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不断加强全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落实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加强自身建设,在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指导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监督执纪意识,用好 “四种形态”,全面提升我局正风反腐和作风建设水平。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一是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统一思想,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二是坚持规范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落实好干部标准前提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规范选人用人流程。三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注重培养年轻优秀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持干部队伍活力。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使用、交流、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工作绩效。
区发改局党组将在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把抓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落实好,并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等结合起来,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努力以巡察整改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4389472;020-84392988。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海珠区发改局党组,邮政编码:510260(信封请注明“对海珠区发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