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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 16:45:37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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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证件上“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海珠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考流程

  (一)考生个人信息核对

  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更改,导致面试报名受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前,应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考生须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单、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4月10至16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4月21日起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1日10:00至24日16: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考生须保证本人具有报名资格且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流程图》(附件3)、《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附件4)。

  温馨提示: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除外)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须持有效居住证且居住地为海珠区)、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海珠区辖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选择居住地(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2.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3.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4.考区报考人数到达考位数上限后,考生可选择市内其他考区报考。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6日24:00。

  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院(原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5月12日10:00开始,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场次参加面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遵照执行。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四、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广州市将开设12个考区组织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考虑到考生来源构成和考点分布情况,结合各考区接收面试考生的实际承载能力,全市将根据报考情况对考区报名通道进行动态调整。个别考区报名人数达到最大考位数后,考生可选择其他有剩余考位的考区进行报名(报考日语、俄语及中职专业课除外)。请考生结合各区考位情况,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和选择报考考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面试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抽签、人脸识别,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四)参加2025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如考生手机号码未更换,可通过短信获取密码;如手机号码已更换,可联系报名网站的在线客服,请求协助。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广州市历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gz.gov.cn/yw2/xxhjsfw/zgrd/index.html)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

  (七)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和微信公众号(广州海珠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9617235。

  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门联系方式

             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流程图

             4.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5.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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