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7-12 15:18:12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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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林桂兆等502人
基本情况:(略,详见附件)
申请人林桂兆等502人于2024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6月21日至7月4日进行相关审核,并于2024年7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
结合申请人的穗好办App申报资料,本机关对申请人网报信息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并按照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附件: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名单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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