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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6年春季学期初中学生转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15:59:23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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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家长、学生:

  为做好我区教育服务工作,现将我局关于受理2026年春季学期海珠区户籍初中学生转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事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现在外地初中就读,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到海珠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所需材料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如户籍材料未能体现亲子关系则需提供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2.学生二代身份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监护人名下有房,则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在海珠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本市唯一居住地,则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等。

  4. 学籍材料: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的《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具有广州市学籍的学生还需提供“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信息》表(以上均由原就读学校提供)。

  5.学生手册。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6年1月16-22日登录“海珠区公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hzxsc.cn),按页面提示预约办理时间。网上预约仅作为现场办理时段的确认,不具备审核功能,学生是否符合本区学位安排条件,应以现场审核结果为准。

  (二)现场审核。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预约时间段携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现场办理。

  四、办理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现场审核日期、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现场审核日期:2026年1月28-29日      

  受理时间:当天9:30-11:30、14:30-17:30

  受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

  咨询电话:020-89185325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温馨提示:

  学位安排结果与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无关。为避免人员聚集,家长无需提早排队,只需按预约时段前来办理即可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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