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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9 10:38:00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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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党建工作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包括材料搜集、数据统计、公文写作等文书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二)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党建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有意者请将应聘简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zqjyjdw@126.com,简历请以“姓名+应聘党建工作”命名,合则约见面试。

四、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薪酬待遇:大专约4800元/月,本科约5520元/月,研究生约6480元/月(以上薪酬含单位和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后续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加薪。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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