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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19年上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大类)

发布日期:2019-07-23 17:44:00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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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9年上半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程序,现将第二大类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职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码

1

赤岗街道

肖蒙雨

190302310

2

赤岗街道

梁秋霞

190301616

3

赤岗街道

陈旭彬

190301211

4

赤岗街道

黄满威

190302122

5

赤岗街道

刘俊伟

190301807

6

赤岗街道

伍星朗

190300307

7

赤岗街道

汤小婷

190301922

8

赤岗街道

赵秋实

190301730

9

昌岗街道

冯春鹏

190300907

10

昌岗街道

梁苑晴

190302111

11

昌岗街道

黄倩仪

190300130

12

昌岗街道

杨韵超

190303001

13

昌岗街道

黄笑颜

190300430

14

昌岗街道

曹雨薇

190301004

15

滨江街道

冯智豪

190301517

16

滨江街道

陈洁莹

190300213

17

滨江街道

谭嘉韵

190302724

18

滨江街道

胡静怡

190300127

19

江南中街道

马步芸

190302221

20

江南中街道

黎耀祥

190302603

21

江南中街道

黄海峰

190301704

22

江南中街道

莫小红

190302212

23

江南中街道

谢嘉志

190300208

24

海幢街道

吴晓荷

190302105

25

海幢街道

关文涛

190301206

26

海幢街道

陈伟德

190300614

27

海幢街道

魏嘉怡

190302117

28

海幢街道

古韵芝

190300123

29

海幢街道

吴梓艺

190301502

30

海幢街道

徐进洪

190300519

31

海幢街道

朱京玮

190300106

32

南华西街道

伍雪儿

190302024

33

龙凤街道

陈凤英

190300108

34

龙凤街道

张苇

190300426

35

龙凤街道

陈烟兰

190301709

36

龙凤街道

陈皓彰

190300913

37

龙凤街道

陈素静

190302115

38

龙凤街道

林婉娉

190300827

39

沙园街道

关世尧

190300710

40

沙园街道

钟春林

190301909

41

沙园街道

邝展超

190301315

42

南石头街道

潘晶晶

190301123

43

南石头街道

邵玉婷

190301528

44

南石头街道

许立凡

190302712

45

南石头街道

邓仁柏

190302112

46

南石头街道

何俏薇

190300526

47

凤阳街道

罗文婷

190302119

48

凤阳街道

赖开屏

190300102

49

凤阳街道

李湘粤

190301624

50

凤阳街道

曾嘉

190300514

51

凤阳街道

陈勇明

190301110

52

凤阳街道

谭耀斌

190301116

53

凤阳街道

卢维德

190301122

54

凤阳街道

钟翠英

190300223

55

凤阳街道

黄熙伦

190302226

56

凤阳街道

梁丽红

190302023

57

凤阳街道

苏颖怡

190300327

58

凤阳街道

李芷欣

190302103

59

瑞宝街道

张畅航

190302019

60

瑞宝街道

陈灏彬

190300719

61

瑞宝街道

黄兆翔

190300511

62

瑞宝街道

向冬菊

190300220

63

瑞宝街道

谭嘉敏

190302011

64

南洲街道

邓哲

190302924

65

南洲街道

黄祖东

190302104

66

南洲街道

钟娴

190300301

67

琶洲街道

邓均宇

190301312

68

琶洲街道

姚智亮

190301009

  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来信、来电、来访向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反映(电话:34073605,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C3栋首层,邮编:510310)。为能及时查证公示反映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反映材料要加盖公章及署上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没有署上个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材料及超过公示规定时间反映问题的,除反映的问题线索清晰外,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起止时间:2019723日至2019729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1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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