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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晓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人社发〔2016〕11号

发布日期:2016-05-20 09:57: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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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同意:

曾晓玲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何俊雄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招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张慧英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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