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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人社函〔2019〕26号)

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158)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实施。

一、参加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工作对象

(一)公共性机构只参加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不参加年度报告。

(二)20181231日前领取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工作。

二、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


(一)各机构按照《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用户名分配表》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陆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chrm.gov.cn/hrtj/login.aspx)。

(二)各机构务必于2019228日前登陆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信息系统,据实填写LM1LM2报表,并报审给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该系统是全国的统计系统,报审时务必不要报错到其他地区。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

(一)报告方式

采取机构在系统上传资料和人社部门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实地核查将结合我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检查一并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上传材料

    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与管理系统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2.aspx)上传以下材料:

12018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内容为机构基本情况,有关事项变更及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经营收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总体思路与计划;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海珠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职从业人员名册,并请附单位20185月、1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可在省地税网打印);

5.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材料(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交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原件,合同需为有效期内);

62018年度缴税情况证明(市或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811日至20181231日纳税证明或纳税凭据,新设立的机构按设立时间申报);

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LM1);

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LM2);

9.《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服务申请表》(见附件1,各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经营内容,如实勾选开展的职业中介活动、需备案的经营活动事项)。

以上材料须原件扫描或拍照,材料1789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

根据新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业务分以下几种情况审批。

1申领许可证的业务:(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二)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三)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五)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六)开展网络招聘;(七)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八)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2.须备案的业务:(一)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二)就业和创业指导;(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四)人力资源测评;(五)人力资源培训;(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3.须书面报告的业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本区设立分支机构、终止经营活动或者变更名称、办公场所、业务范围(变更后无职业中介业务)、法定代表人的,应书面向本局报告。

我局将结合本次年度报告,一并开展许可证换证、备案工作。

(四)工作流程

1.经营性机构须在2019331日前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与管理系统http://www.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2.aspx,扫描上传所需全部材料,并经常登录系统跟进报告工作进展。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不参加年检,依法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2.收到系统通过信息后,请及时将《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LM1表、LM2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服务申请表》原件交本局就业促进科换发新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开展备案类业务的,本局出具备案回执。

3.公共性机构直接交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参加年度报告和出具相应证明。

4.发现有问题的机构,应按要求整改;出现不予通过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工作,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审核经办人填报的统计数据,特别要注意数据后的单位、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对上传的年度报告材料也要审核把关。不及时上传材料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可能导致年检不通过,请各机构务必重视此项工作。

(二)年度报告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年度报告的,我局将按规定处理。需要实地现场核查的,另行通知。

(三)按时完成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上传年度报告材料。数据统计请于228日前完成并报送审核;年度报告材料请按要求于331日前上传,按要求跟进补充材料。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服务申请表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158号)

3.海珠区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在职从业人员名册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23       

(承办:就业促进科,电话:84232773,地址: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