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珠区“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供应商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机构:
为确保“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供应商符合要求,满足我区家政基层服务站的建设需要,现开展服务供应商资格复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评对象
近年来,列为海珠区“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供应商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名单如下:
二、复评标准
(一)企业
1、具有提供满足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需求的相关能力(包含但不限于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详见附件3);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企业注册资本达5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营业额3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自行开发的服务运营管理系统或客户APP终端系统,提供服务站所需的相应服务;
6、成立2年以上,在职员工人数30人以上,且在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履约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服务机构
1、具有提供满足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需求的相关能力(包含但不限于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注册资本和营业额不限,具有3年以上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4、具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4A(含4A)以上资质,具有完整的服务提供和管理流程以及服务站所需的相关服务经验;
5、成立2年以上,在职员工人数30人以上,且在近两年经营活动或社会服务中,无不良履约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机构,不符合复评条件
1、因经营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未逾2年的;
2、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
3、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逾2年的;
4、与其他机构发生过重大法律纠纷的;
5、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其他情形。
三、复评材料
(一)申请表
1、《基层服务站服务供应商复评表》(附件1);
2、《复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二)证明类文件
1、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2、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复印件;
3、单位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员工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情况、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4、行业内获得的荣誉和公司经营相关的证明材料;
5、单位信用查询结果截图。自行通过“信用广州”网站( http://credit.gz.gov.cn/)查询打印《广州企业公共信用信息》;
6、服务运营管理系统或客户APP终端系统佐证材料(仅企业提供);
7、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等证明材料(仅社会服务机构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复评方式
(一)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快递或送至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广州市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209,邮编:510220)。
(二)电子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zpx209@126.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司名称+基层服务站服务供应商复评”。
两种递交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五、复评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逾期未提交材料且未主动联系的单位,将取消海珠区“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供应商资格。
海珠区“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4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