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振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穗海社先偿字〔2025〕1号)》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3 10:21:07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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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振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6986757382):
经审核,你单位职工:吕明浩,身份证号码:440924**********58,符合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条件,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于2024年2月至9月先行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合计92382.9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月16日对你单位作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穗海社先偿字〔2025〕1号),责令你单位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92382.92元存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由于无法联系你单位、也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该文书,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穗海社先偿字〔2025〕1号)。该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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