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海珠区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2023年度报告情况的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海珠区取得劳 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2023年度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辖区符合条件应当提交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共170家(含分公司6家),其中核验结果“合格”的单位76家,核验结果“无业务”的单位83家,核验结果“不合格”的单位11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年度报告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有造假、违规、违法情况的,欢迎广大市民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308室(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管理科),联系电话:020-89016943。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合格的单位名单
2.广州市海珠区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无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名单
3.广州市海珠区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不合格的单位名单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