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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蔡文飞、钟亚杨、张江龙、黄志锋与广州市海珠区华南茶楼馆决定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9 18:19:44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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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华南茶楼馆(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234号):

       本委于2025年2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蔡文飞、钟亚杨、张江龙、黄志锋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工资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5〕1538-1540、1542号)。2025年3月26日,四名申请人经本委依法送达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如下:对四名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四名申请人再就同一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不予受理。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2楼

       联 系 人:吴紫莉、曾闻

       联系电话:020-84152613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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