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曾嘉慧、郭丽仪与广州骏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9 18:08:36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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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78号302房】:
本委于2025年5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曾嘉慧、郭丽仪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5〕2668-2669号),曾嘉慧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共21444.05元,郭丽仪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1442.31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及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二楼B6琶洲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二楼B6
联 系 人:宋静、郑刘俊杰
联系电话:020-89636424
注:请参加庭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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