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韩伟玲与广州昊贝设计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3 16:50:18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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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昊贝设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68号2411自编之一】:
本委于2019年12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韩伟玲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19〕3017号),韩伟玲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共计24314.24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本委二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
联 系 人:白紫刚、曾艺斐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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