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刘宏与广州市西京贸易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2 11:39:54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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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西京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1104房之K946房】:
本委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宏与你单位关于工资、赔偿金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0〕278号),刘宏要求广州市海珠区拓庭家具店支付工资、赔偿金共计56189元,并要求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4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本委二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
联 系 人:白紫刚、郭杏怡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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