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邓兴涛等15人与广州市海珠区唯创健身中心开庭布告)
发布日期:2021-10-19 17:40:16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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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唯创健身中心:
本委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邓兴涛、陈自奋、韦昌德、翁珊珊、吕汝冰、刘远博、项珍桥、杨学峰、高燕欣、蔡林、刘雪樱、闫倩佳、吕亚辉、董佩德、徐孟召与你单位关于经济补偿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1〕2997-3011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共计866431.18元。申请人向本委提交有工牌、工资表等证据。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本委现依法向你单位布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请求明细详见附件)、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布告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本委二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布告。
附件: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
联 系 人:文泽盟、白紫刚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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