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沈燕霞与聚联数通(广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8 10:40:15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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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联数通(广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1年11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沈燕霞与你单位关于加班费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1〕3361号),沈燕霞要求你单位支付加班费等共计41402.06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1月4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本委二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
联 系 人:文泽盟、张智超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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