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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赖宛蓉、赵青、张丽娟、赖情佳、张嘉准与广州德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7 17:55:20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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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德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11213立案受理申请人赖宛蓉、赵青、张丽娟、赖情佳、张嘉准你单位关于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仲案字〔202287-91。赖宛蓉、赵青、张丽娟、赖情佳、张嘉准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共计104954.05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28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

     联 系 人:何国强、林方钰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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