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赖宛蓉、赵青、张丽娟、赖情佳、张嘉准与广州德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7 17:55:20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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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德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1年12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赖宛蓉、赵青、张丽娟、赖情佳、张嘉准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2〕87-91号)。赖宛蓉、赵青、张丽娟、赖情佳、张嘉准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共计104954.05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2月8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本委二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
联 系 人:何国强、林方钰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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