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冯坤盛与广州贤诗贸易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1 11:12:03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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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贤诗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2年4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冯坤盛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2〕1583号)。申请人冯坤盛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共计10616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16时0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本委二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
联 系 人:文泽盟、于亚楠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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