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继红、董明慧与广州市柳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2 17:21:11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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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柳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2年12月1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继红、董明慧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3〕72-73号),张继红、董明慧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共计12049.4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2月8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本委2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2楼
联 系 人:张秀玲、何国强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注:请参加庭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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