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梁利珍、莫涌昌、伍紫刚、王柏婷、毛玉锋、张李萍、严龙河、林泽宏、吴辉、庄丽纯、蔡嘉伟、钟志成、林田敏与你广州市集群车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庭布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9:15:34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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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集群车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广州之窗总部大厦12层整层单元】:
本委于2024年1月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梁利珍、莫涌昌、伍紫刚、王柏婷、毛玉锋、张李萍、严龙河、林泽宏、吴辉、庄丽纯、蔡嘉伟、钟志成、林田敏与你单位及第二被申请人广州市集群二手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集)〔2024〕(1172--1184)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及第二被申请人广州市集群二手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工资等共计809074.45元。申请人向本委提交有破产通知书等证据。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本委现依法向你单位布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请求明细详见附件)、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布告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月27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本委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布告。
附件: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本委2楼
联 系 人:冯秋敏、何国强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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