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彭朝辉与广州市朝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17:46:22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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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朝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33号之一202室】:
本委于2024年3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彭朝辉与你单位关于工资、补偿金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4〕2417号),彭朝辉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补偿金等共36206.9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6时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二楼B6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二楼B6
联 系 人:梁炜珊、王嘉南
联系电话:020-89636424
注:请参加庭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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