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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连黄玲与广州市海珠区俪思饮品店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17:49:51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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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俪思饮品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紫菀路66号101房】

       本委于202441立案受理申请人连黄玲你单位关于工资、补偿金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仲案字〔20242526连黄玲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补偿金等共计38710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531下午14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二楼B6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二楼B6

       联 系 人:王嘉南、林婉婷

       联系电话:020-89636424

       注:请参加庭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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