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彭相依、彭丽娜与依柏诗贰号(广州)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0 16:37:41
来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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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柏诗贰号(广州)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6月1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彭相依、彭丽娜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海劳人仲案字〔2024〕3599-3600号),彭相依、彭丽娜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共计45841.53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5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本委2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茶亭前5号之七2楼
联 系 人:张秀玲、何国强
联系电话:020-84232762
注:请参加庭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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