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海珠司法人在行动
一是党建引领,赶赴一线同心防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防控措施和责任分工。组建由29名机关党员组成的突击小分队,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为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粘贴宣传告示,到企业、市场、商铺,车站等宣传防治要求,参与入户排查、巡查卫生死角、救助流浪人员、开展体温监测等累计540人次。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严肃监督执纪要求,确保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发挥专长,法律指导助力依法防控。在“海珠公共法律服务”和全区新媒体推送《拒不隔离要担责!防控责任法规汇总!》,以案说法,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不配合防控措施的法律责任,让每一位群众认清自己在这场疫情阻击战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编制《海珠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案例汇编》,及时对我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给予法律指导,为依法处理拒绝隔离、逃避治疗、天价口罩、造谣传谣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提供有力支持。为具体防疫措施提供专项法律方案,梳理法律流程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为防疫物资捐赠的接收、新建隔离病房等事宜提供法律支持。对区委区政府和职能部门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响应。
三是心系群众,坚守岗位法律服务不停步。保障一级响应期间有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调整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律师值班安排。倡议群众通过12348中国法网、12345政府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获取法律咨询服务,电话指引群众解决因疫情防控产生的纠纷等法律问题。向区属律师所和律师发出《倡议书》,指引在执业活动中落实防控措施,注重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咨询,耐心指引法律解决途径。及时发布行政复议办理指引,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民在疫情期间的行政复议权利。
四是守土有责,化解纠纷维护全局安定。向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传达区防控工作方案和任务要求,要求密切关注辖区社会动态,及时掌握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的情况信息。组织开展涉疫情纠纷排查13次,特别关注涉及因疫情引发的旅游、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纠纷情况,建立纠纷隐患每日报告制度。就疫情防控期间调解时间、调解方式、调解场所防控等问题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提供具体指导,提供防控疫情期间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指引,供调解组织在处理、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