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科
发布日期:2022-09-26 17:08:35
来源:海珠区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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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公共文化、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群众文化工作、文化馆、图书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室)建设,负责公共文化设施监督管理、公配文化设施监督工作和文化统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性艺术展演和重大文艺活动。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文化项目和海珠特色文艺团队。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内文化社会组织。组织协调文化领域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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