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统一部署及市、区的有关会议精神,区卫生计生局组织机关各科室开展本部门实施的卫生计生“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切实提升我区卫生计生领域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谁设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索要、谁清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对法律、法规、规章、市级以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提出保留和取消建议;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为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清理标准,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事项进行全面清理。
关闭
珠事通
海珠发布
我要信访
AI导办
VR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