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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发布日期:2018-03-21 16:21: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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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区政府主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工作部门。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源性疾病管理。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九)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十三)指导区属党政群机关、街道、企事业单位、驻军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五)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执法单位海珠区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能为:

(一)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健康相关食品、卫生许可等方面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二)受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受理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以及组织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核。

(三)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咨询,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

(四)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162项;

(二)行政许可8项;

(三)行政强制14项;

(四)行政征收1项;

(五)行政检查9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6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9项。

 

 


第二部分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

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

0

0

0

0

0

0

0

0

0

2

海珠区卫生监督所

4

105

8

0

0

0

0

117

60.5127

合计

117

60.5127

 

说明:

1. 行政处罚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表二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992

1992

1987

5

1

2

海珠区卫生监督所

-

-

-

-

-

合计

1992

1992

1987

5

1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申请许可的数量、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附表三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海珠区卫生监督所

6

0

0

8

7

0

0

0

0

0

2

23

 

合计

23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表四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

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

(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

(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

(万元)

宗数

1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

0

45

-

-

12

26215.35

-

-

-

6

2

海珠区卫生监督所

-

-

11923

-

-

-

-

-

-

-

0

合计

0

0

11968

-

-

12

26215.35

-

-

-

6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6.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第三部分 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17宗,罚没收入60.51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992宗,予以许可1987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14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宗,征收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1968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裁决的相关职责。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12次,给付总金额26215.3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确认的相关职责。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奖励的相关职责。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6宗。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总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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