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5 11:38:31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单位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共6个)予以声明作废:
管霞,证号:A220600,执法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有效期: 2021-11-30。
刘芳芳,证号:A220088,执法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有效期:2021-11-30。
卢依萍,证号:A220123,执法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有效期:2021-11-30。
李雪莱,证号:A220612,执法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有效期:2021-11-30。
黄德成,证号:A220616,执法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有效期:2021-11-30。
洪肇恩,证号:A220607,执法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有效期:2021-11-30。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