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6 09:56:52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分享到:
浏览量:-
依李红英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李红英
二、被申请人: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三、案由:李红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四、听证会时间:2020年11月12日14时30分
五、听证会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十楼第二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1日17:00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本机关办理参加听证会手续;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