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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管委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3-18 16:22:10 来源:琶洲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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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琶洲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组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落实巡察整改、优化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紧抓“六稳”“六保”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督力量,为我委推动打造广州试验区琶洲核心片区为国家级发展平台,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强保证。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筑牢思想防线

  (一)深化思想信念,筑牢思想“主心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琶洲实际,认真研究我委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推动琶洲创建更高层级创新发展平台。

  (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运用,提升思想认识。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规范机关支部管理,着力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强化纪法教育,落实《海珠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弘扬廉政正能量,引导全委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强化正反面教育,用好“随身微教育”“学习强国”线上平台,既学习先进模范,也吸取反面案例经验教训,教育全委始终坚守“高线”、远离“红线”、不触“底线”。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

  (一)压实“两个责任”。党组班子、领导干部按照“两个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分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责任。依托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评估系统,落实区纪委监委有关要求,按时按质召开分析会等形式,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二)做细做实政治监督。通过召开党组会、委务会、纪检小组工作会议等形式,强化督促落实区委“九+N”项重点工作中我委跟进事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度。注重政治标准,加强提拔晋升和考核评级中党组、纪检监督小组党风廉政监督把关,据实出具干部党风廉政意见。落实汇报制度,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接受上级政治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开展工作,以有力有效的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三)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着力自查自纠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以深化巡察问题整改为主线,健全制度机制

  (一)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强化全面整改意识,明确问题导 向、强化成果引领,继续在查漏补缺、内部监督、自我完善上下功夫,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进展跟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眼以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建立解决问题、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抓好制度落实。抓好新出台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发挥纪检监督小组的内审监督作用,加快监督审核清单的出台,通过开展财务自查等工作,在实践中梳理形成监督审核的把关要点。

  (四)全面提升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在自我净化、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提升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推进琶洲管委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以关键领域、特殊节点为着力点,推进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

  (一)持续推进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聚焦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分工监督帮扶资金的拨付使用,切实解决江寨村实际困难,扎实做好我委援黔结对帮扶工作。

  (二)强化防疫物资入库出库全流程监督。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登记管理保障配发、接受捐赠、单位采购等防疫物资的入库情况,详细登记发放或捐赠等调配去向、用途,重点加强对捐赠资金、物资的出入登记,不定期盘点存量,规范防疫物资使用和管理。

  (三)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海珠区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重点聚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服务群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文山会海等6个方面23类问题,对照自查、深入整改,监督整改落实,切实起到整改成效。

  (四)集中纠治“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节前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严明纪律要求,提供投诉举报渠道,聚合内外监督之力,落实防范纠治“四风”督查工作。

  (五)强化监督执纪。加强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群众反映的情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第一种形态”提质增效行动,着力提升谈话提醒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落实我委请休假及外出管理要求,执行节假日、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干部群众反馈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核查,发现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真正做到干部动态监督全覆盖、无真空。

  五、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为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和阵地管理。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学习和工作落实,加强自有平台运用和发布信息审核管理,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逐项落实任务安排。

  (二)突出党建引领,抓好典型宣传和节点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宣传我委党员突击队等先进事迹,营造对标模范、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做好主题策划,紧抓“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三)加强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季度为节点梳理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归档整理工作成果,重点督办未完成事项。

  六、以强化履职担当为目标,优化干部作风

  (一)完善干部任用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道正派,加大干部培育管理和选拔任用力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纳入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考察范围的干部人选,向区直机关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提前审核其廉洁自律等情况,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强化任前把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二)强化学习培训。采取多样有效的培训练兵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汲取新思想,释放新活力、产生新方法,激发改革创新内生动力,推进人才培养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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