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0-08-05 10:19:56
来源: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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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编制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负责土地供后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组织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处置。组织计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配合指导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等流转行为。负责海珠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对区立项及市立项除重点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核和预审。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公共利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和批后实施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土地储备机构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储备规划以及土地储备开发工作,组织临时使用土地审批工作。开展辖区节约集约评价考核,组织落实辖区内土地核验,参与拟订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协助组织编制实施地价标准,参与制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地方性政策。贯彻落实海洋发展政策,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建设海洋强市的建议。参与拟定海洋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工作,协助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防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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