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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电动车问题

发布日期:2026-02-01 11:14:45 来源: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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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诉求:

市民表示其在二手市场有购买了电动车,其当时未上车牌;后续市民电动车被城管拖走到逸景翠园小区后方空地停放,市民需要进入停放其电动车的地点拍摄电动车车架号等信息,然后到售卖其电动车的店铺补开发票,但是对应看管人员态度强硬,不让进入拍照对此不满。如市民无法补开发票等,也希望核实告知相关单位是否有权没收其电动车拒不归还。

留言时间:2025年1月22日

受理时间:2025年1月22日

部门答复:

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海珠区专项整治要求,为切实消除违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违规停放等)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我街道联合公安部门将依法对辖区内存在上述重大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转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法规,合法合规使用停放电动自行车,共同维护安全环境。为确保车辆物归原主,您可以持相关车辆证明资料(有效的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预约上牌证明、个人身份证),请在15:00-22:00到鹭江东约新街88号登记并取回,停放点不支持进场拍照后补办票据。如车辆证明资料属实,工作人员会指引您办理车辆领取手续。后续如您关心进展情况或有疑问,请致电020-89021294。

答复时间:2025年1月27日

答复单位:凤阳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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