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拖欠、克扣工资问题
发布日期:2023-09-01 15:42:14
来源: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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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诉求:
市民廖先生来电称2月7日入职某单位,在该单位任职仓库搬运岗位,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月薪6000元,因反映人离职未提前告知单位,单位欲扣除每月月薪1000元,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留言时间:2023年8月29日
受理时间:2023年8月29日
部门答复:
廖先生所反映的求助事项已经核实,已依法处理。凤阳街于8月30日联系单位负责人严先生,其称反映人入职前,双方曾沟通不做满一年,按照月薪5000元计算,但未能提供相关举证,凤阳街向该单位普及《劳动合同法》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其表示会与廖先生协商解决。廖先生称单位已将扣除的工资全部归还,申请撤诉。
答复时间:2023年8月30日
答复单位:凤阳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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