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积极做好财政票据的销毁工作
发布日期:2017-04-14 16:54: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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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区执收单位已使用财政票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0号令《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我局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积极推进各单位保管期满的财政票据销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已使用财政票据保存工作的核查,减轻各单位保存已使用财政票据的负担。2017第一季度,将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个单位申请销毁的财政票据共计2,057,200份进行核对,并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进行销毁。(国库支付中心 柯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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