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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财政局 “四项支持”暖企行动促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0-02-19 14:52: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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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租金减免力度。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企业,减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业租金共2200万元。

二是加强复产用工保障。大力推行微信“指尖办”,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用工难问题,累计为区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100万元。对于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三是支持稳增长奖励。对区内重点支持发展行业的重点“四上”企业,2020年一季度产值(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高于2019年一季度且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的,安排专项奖励300万元。

四是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拨。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应优化申报条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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